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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王律师要玩火?


王明浩感觉血压都飙升了。

为什么总有人觉得律师就是无所不能的呢?

YY电影看多了吧?

除非顶级大状,寻常律师说实话,其实在诉讼中能起到的作用可能并不大。

尤其这还是公诉案。

如果是自诉案,或者民事诉讼,那律师确实有很大的发挥空间,能做很多事。

可公诉案不同。

这案子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法院来审理判决的。

能走到开庭这一步,说明这案子基本上已经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否则公安机关不可能把案子移送检察院。

检察院如果发现案子有未尽详实之处,也不可能草率地提起公诉。

这种案子,无罪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不是没有可能,但可能性真的很小。

因此,即便是真的碰到有无罪辩护可能的案子,很多律师也因为缺乏信心和把握,从而选择退一步做罪轻辩护。

这就是容错率的问题。

无罪辩护失败了,罪刑很可能会加重。

可如果做罪轻辩护,基本上都会有些收获,也好给当事人那边一个交代。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甚至在一些案子里,律师明知道自己当事人可能是清白的,居然会反过来劝他认罪……说起来很离谱,也很讽刺,但这确实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王明浩专门做刑辩,对这里面的门道自然非常清楚。

他无奈地说道:“两位,虽然我还没有看到相关卷宗档案,也没有跟当事人和被害人接触过,但以我对警方办案流程的了解来看,这个案子,他们必然是掌握了充分的证据。”

“你们儿子想无罪,几乎是不可能的。”

“不是我能力不行,实在是情况确实如此。”

“如果有一个律师跟你们说,能保证让你们儿子无罪,不用想,肯定是骗子!”

“我不忍心骗你们,所以跟你们实话实说了。”

“这案子,我所能做的,就是争取减刑。”

王明浩很严肃地说着。

魏大刚和田淑芬对视一眼,都很着急,但也很纠结。

一时之间,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相信这个律师。

毕竟事关重大。

“呃,两位,这个案子已经到了现在这一步,估计最晚一周内就会开庭审理,我建议你们还是尽快做决定,因为不管你们选择哪位律师,都需要时间来了解案情,制定诉讼策略,做一些准备,时间如果太紧张的话,只怕结果会更加不尽人意。”

王明浩慢悠悠说道。

这话给魏大刚和田淑芬带来了紧迫感。

他们犹豫片刻,还是选择王明浩作为代理人。

王明浩大喜,当场拿出合同。

两人翻看起来。

合同这玩意儿,内容很多,条款很多,长篇大论,而且其中不乏一些对于普通人来说晦涩难懂的东西。

大部分人都没耐心逐字逐句认真地看。

再加上魏大刚眼睛不好,而田淑芬呢文化程度不高,更是没耐心仔细看。

他们直接翻到后面看费用——5万!

这一看,两人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王律师,你这个,收费这么高啊?”

田淑芬有点被吓到了。

王明浩淡淡道:“我这个收费是标准收费,并没有多收一分钱,这都是律协有规章制度的。”

田淑芬说道:“可我看网上那些律师,人家费用都没这么高啊,最高的一个都不到你的一半。”

王明浩顿时就不乐意了。

网上的律师?

隔着网络,毫不夸张的说,对面是人是狗你们都不知道。

很可能都没有律师执业证的。

拿那些冒牌货来跟自己这个正儿八经的执业律师相提并论?

这是对自己的侮辱!

王明浩板着脸说道:“两位应该知道便宜没好货的道理,这请律师也是一样的。”

“厉害的律师报价自然高,那些水货,没能力,没资历,没名声,他们只能靠压低价格来吸引客户。”

“但你们敢相信这样的人么?你们知道对方能力如何?甚至,对方是不是真的律师你们都无法确定!”

王明浩无所谓的摊了摊手。

“当然如何选择是你们的自由。”

“如果你们信得过网上那些骗子,尽管去找他们好了,我并不阻拦。”

“只是希望事后别后悔。”

王明浩这番话,直接是让魏大刚和田淑芬心里愈发没底了。

其实这道理,他们也清楚。

刚才提到网上律师的报价,也无非是想压一压价格。

只是现在看来并没有发挥作用。

俩人用土话小声嘀咕起来。

王明浩静静地看着,也不催促。

片刻后,

魏大刚看向王明浩说道:“那个王律师啊,我们肯定是相信你的,就是这个钱……我们一时半会儿确实凑不够。”

“不过我之前看过一个律师电视剧,好像叫《底线》还是什么来着,里面说请律师可以先不给钱,等打完官司了再给钱。”

“你看……”

田淑芬紧接着道:“没错没错,就是打赢官司给钱,打输了不用给钱,我记得很清楚!”

王明浩挺意外地看着俩人。

没想到这两个小地方来的老年人,居然知道“风险代理”。

所谓风险代理,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和律师关于代理费的一种约定。

这种约定对于双方来说,都有一定风险。

律师的风险在于,打输了官司,他一毛钱都拿不到。

当事人的风险在于,如果官司赢了,他们通常需要支付高于正常标准的律师费,而且一般来说,会高挺多。

听了王明浩的解释后,魏大刚说道:“这个我们可以接受,只要能救我儿子,多付点钱没关系。”

“我们两口子还有点积蓄,就是一时半会儿拿不出来,需要点时间。”

时间,是关键。

而且魏大刚还有点自己的考虑。

他担心律师收了钱不出力。

可如果采用“风险代理”的形式,律师为了自己的收入,肯定会尽心尽力。

但王明浩却犹豫了。

他犹豫的原因很简单。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简单来说,在刑事案件当中,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是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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