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做生意,赚钱,是郑如谦给自己找的,不被兄弟们比下去的道路。

方恒叹息道,“人各有所长,我会功夫是因为从小就练,世家如此,除了这个我什么也不会,还怕你们嫌弃呢。”

许默也幽幽道,“我也只会读点圣贤书,毫无用处,有时候羡慕小四,能够治病救人,能够以此谋生。”

三人说完,姜笙惆怅了。

“我什么都没有,做生意还是二哥陪着,我也不会功夫,不会读书,不会医术。”小姑娘仰头悲嚎,“原来最没用的竟是我自己。”

她说着,还不忘看了长宴一眼,“五哥至少长得好看,我连他都不如。”

长宴,“……”

眼看着姜笙就要嚎啕大哭,温知允怯怯地钻出来,握紧她手,“姜笙,你别担心,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我也会。”郑如谦接口。

“我也是。”方恒不甘示弱。

“当然还有我。”许默含笑,“我们会陪着妹妹的,一直一直。”

“一直一直。”长宴轻声。

这是约定。

永不作废。

许下约定后,能明显感觉到,兄弟妹几个更亲近了。

如果说先前只是因为种种原因居住在同一屋檐下,那么现在就是真正的亲人,相互牵挂,彼此惦记。

他们是没有父母的孩子,是无依无靠的孤儿,他们在冰天雪地里遇见彼此,抱团取暖,相互依偎。

或许他们都有难以启齿的过去,阴暗压抑的秘密,但这一刻,他们是真的温暖且放松。

要说破庙里唯一没心没肺的,大概就是姜笙了。

从一个人人喊打的小乞儿,到能够赚钱生活,还有一堆哥哥保护,姜笙的生活,翻天覆地。

她太高兴了,连睡觉都挂着笑容。

第二天,姜笙被一阵推嚷声吵醒。

小姑娘吓了一跳,还以为昨天温馨美好的日子是做梦,赶紧伸手掐了自己两下。

等疼到“嗷”出声,她才放下心,爬起来冲到破庙外。

是周志强,他的脚伤已经完全好了,此刻正拎着张姑姑,气愤地来讨要说法。

“是你们卖的花棉袄吧,是不是,你们凭什么卖给她花棉袄,那是我们周家的血汗钱,拿出来。”

姜笙懵了一下。

许默不知何时蹒跚到她身边,将她挡在身后,沉声道,“周伯伯,买卖交易讲究你情我愿,钱我们收了,衣服你们穿了,有什么问题吗?”

“有问题,问题大了,家里本来就穷地叮当响,还要拿十几文钱买个花棉袄,这日子还过不过了。”周志强面色通红,唇齿飞沫。

看得出来,他是真气愤。

张姑姑被他鸡仔似的拎着,满脸羞悲,却又说不出话。

“我问你,到底退不退,这衣裳,到底退不退。”周志强歇斯底里,“不退我就打死这个贱婆娘,偷家里钱买棉袄,打死她。”

姜笙抿着嘴,心底一阵发冷。

以前她是个偷饭吃的乞儿,但自从有了哥哥们,尤其是四哥温知允做了村里的小郎中,乡亲对他们都挺客气。

这年头,谁还没个病了。

可没想到周家人这么不是东西,前脚刚摒了拐杖,后脚就翻脸骂娘,不仅人坏,眼皮子还浅。

姜笙气坏了,从怀里掏出十个铜板就扔出去,“给你,还给你。”

只要放开张姑姑,别让她再承受这些羞辱就行。

可没想到周志强扫了一眼,发现只有十个铜板,又闹腾了起来,“一件花棉袄十四文,你给我十文钱,什么意思你。”

姜笙差点厥过去。

她的确只收了十文钱,难道要还十四文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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