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章 去黑市,走夜路
“不是让你去关门吗?怎么那么久,干啥去了?”
“没什么,关门迟了,给那帮小鬼弄了点肉,别给馋哭了。”
黄夙娥也没有问肉哪来的,因为她家确实不缺肉,从生肉,到腊肉,再到熟肉,就连猪头肉都有,也就是煮熟了,凉那,想吃随时切来吃。
像是这种熟肉,一般都是用报纸包着,放篮子里,挂房梁上,主要怕老鼠。
所以苏宇说送给外面的小朋友一些肉她也不奇怪,因为自身是猎户,确实不缺肉,别不说,光是猎物开膛破肚弄出来的杂碎,不是丢了就是送人了。
每次狩猎归来都有人去围观,开膛破肚后,不要的自然有人开口要,像是动物的肠子,甚至肺,这些都是不要的,但他并不是不能吃。
比如猪肺,你可以说它不好吃,但不能说它不能吃,猪大肠,小肠,都能吃,但这种一般是狩猎队留下吃。
但像是狼,这种小点的猎物,它的肠子,肺,都是虎子用来捕鱼的,但太多用不了,就只能就地掩埋,但村里人要,当然是直接送人了,剩下功夫埋了。
你比如狼的小肠,大肠,拾掇起来麻烦,还没多少肉,关键是味道,他不像野猪的大肠小肠,不能说极其难吃,但也不好吃,但好歹它是肉,而且能吃饱,管他是啥。
所以每次狩猎归来,都有人去蹭,苏宇也不在意,交给虎子处理,反正他心中有数。
所以无论是苏宇,还是虎子,又或者张立国,那是真的不缺肉,因为三人是原始股成员吗,肉可以随便吃,其他人则不行了。
深夜,苏宇和他媳妇已经酒足饭饱,完事后苏宇点了一根事后烟正在享受。
“你先睡吧,夜里我一会去一趟黑市。”
“那你小心些。”
苏宇答应一声,开始穿裤子,然后将衣服都穿戴好,检查了一下装备,走出了家门。
“苏爷。”
“哎哟,你吓我一跳,雷犇啊,不是让你在训练基地等我吗?怎么跑我门口蹲着来了?”
“俺睡不着,干脆来等你算了,又怕打扰到你,所以……。”
苏宇无语:“那你刚刚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
“奇怪的声音?没有,不过好像有夜猫叫。”
“啊,没事,就当什么都没听到,走吧,我们去接人。”
雷犇憨憨的,应该不会撒谎,所以他也没在意,何况被听到也没办法,不就是听墙根吗,谁家结婚时没被听过墙根,有的甚至绘声绘色,传的到处都是,当事人也没办法。
在农村习惯了,就这样,倒不是多没礼貌而是一种恶趣味,当然,雷犇他是不会那么无聊的,也是苏宇让他跟着去黑市的。
毕竟黑市要带表弟去,那么东西当然要有人拿了,而他自己则没有这个烦恼,随便找个没人的地方,放进空间即可。
“抽烟不?”
苏宇和雷犇躲在老院家门口,也没有敲门,他拿出一盒烟,点了一根。
“不抽,不会。”
苏宇也没有坚持,不抽挺好的。
苏宇抬起手,看了一眼夜光表,已经是夜里十点钟了。
时间不久,老院大门打开,两个表弟走了出来。
两个表弟是住他家里的,但今天不是拿着鱼去了老院吗?而且去黑市这事,不能让母亲知道,所以苏宇叮嘱他们,多陪陪姑姑,免得大半夜母亲过来找。
关键是母亲真的来过,是担心刘百两兄弟,看看他们的窝,缺不缺棉被,缺不缺其他,就怕苏宇这个表哥年轻。
这要是十点多钟母亲过来,发现两兄弟不在,肯定担心坏了,自己去不打紧,怎么能连累到亲侄儿呢?这要是出事了,母亲没法跟兄弟交代。
其实苏宇也懂这个道理,可其一,苏宇有把握,怎么把人带过去的,就怎么把人带回来。
其二,人与人的关系,很复杂,有句话叫同过窗,扛过枪,嫖过娼,分过赃,最铁的关系不过如此。
通过这段话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你的一起干过一点事,甚至这件事最好是很刺激,且共同保密的事。
苏宇带他们去,无疑可以拉近彼此的关系,能让人印象深刻,多年以后想起来,我第一次进黑市,是我表哥偷偷瞒着我姑姑带我去的,那这一段就是不可磨灭的记忆。
你的一块调皮捣蛋过,否则怎么能叫好兄弟呢?发小不就是如此?家里不让去河边,可不一样和发小去过河边捉鱼?只是家里人不知道罢了。
“怎么回事这么晚?等你半天了?我娘不让你们走啊?”
他这一问,哥俩明显也被吓了一跳,但能听出是表哥的声音。
“那倒不是,只是在喝茶,聊我姑姑小时候的故事,我的等大伙都去睡了,才好提议回来啊。”
好家伙,十点钟的茶话会啊?这是谈古论今来了?
“叫你们安抚住我妈,没让你们这么安抚啊,回忆杀,这晚上我娘还怎么睡?”
二人面面相觑,不知怎么回答。
“行了,这是雷犇,白天你们认识了,走吧。”
白天确实介绍过,雷犇的身高让他们记忆犹新,别说他们了,就这身高,苏宇也只见过两人,一个是雷犇,另一个是大舅哥。
苏宇大舅哥小两米,仅比雷犇矮一点,同样是五大三粗,但力气而言,丝毫不比雷犇差,可能是智力的原因,总感觉雷犇比他大舅哥还猛。
刘百两兄弟听过知道雷犇有智力缺陷,当然,他们不是嫌弃,而是不明白为啥带他?
所以一边走,刘百就问了出来。
“废话,不带雷犇,回来时东西你来扛吗?”
“你以为人家只是身高优势啊?他能轻松拿捏你们两个,即便是你哥,在他面前,那也是弟弟。”
这话可不是乱说的,苏宇跟大舅的两个儿子交过手,会的不少,像是黑龙十八手,各种搏击经验也充足。
可以说当个排长也不是不可以,当然,年纪不够是硬伤,即便军事素养再高也白搭。
虽然确实挺能打,但对雷犇这种皮糙肉厚的家伙比,真的白搭,就比如打太阳穴,你打中别人直接晕了,可你打雷犇,他顶多晃三晃,而且他学的是相扑和摔跤,可能一上来给你一个抱摔,那就凉了。
被他抱住,苏宇不开启力拔山河,他都没把握说挣脱。
毕竟苏宇的基础力量和雷犇的力量差不多,拥有身高优势的雷犇无疑更加占据优势。
或许有人说了,既然体重,也就是体量那么占据优势,还练什么武?直接找几个傻大个岂不无敌了?
武术其实就是技巧,你不能忽视技巧,它还是有用的,只是那是对同等体量的人而言。
你看拳击手,分体量,70公斤的和80公斤的,这属于差不多体量的,但70公斤打100公斤的拳击手,几乎没有获胜的机会。(击倒而不是点数)
布罗斯李,厉害吧,可他的厉害之处不是李三脚,也不是所谓的自创拳法,而是他超越了极限。
以自身的重量,打出了不属于他这个体量的拳击重量,瘦小的他,一拳的力气跟拳王阿里一样,而拳王阿里体重260磅,而李小龙只有130磅,相当于一个十岁孩子的力气,跟一个成年人一样,夸张不?
超越极限,超常发挥,他是用速度弥补了体量的不足,在绝对速度之下,确实可以打出超越体量的力量。
比如枪打出的子弹,你甭管它怎么发射的,但子弹速度自不用说,而子弹的重量是多少?而打出去击中穿防弹衣的人,可以把人击倒,你就说可不可怕?
道理是一样的,所以李的伟大不是自创的拳法多无敌,拳法是死的,不同人用有不同的结果,但他超越自身的实力才是根本。
简单说,李的拳可以和阿里并肩了,但他需要超负荷运行,而阿里只需要用力就可以和李并肩,无疑阿里更占据优势,但李的速度,让阿里无计可施,但只要能打中,怕是李也得倒下,只是以李的速度,怕是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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