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1章


毕竟这份报告是他当年提的,并且提出有一年多的工夫。

主要的思想,第一点就是取消“蓝印户口”。

所谓的“蓝印户口”就是对当地的投资者,购房者以及“人才引进”政策等来当地的外地人,给予一定的优待政策。

“蓝印户口”的持有者,可以达到在当地规定的相应居住年限后,正式转入当地的户口。

这政策其实就是当年商品房政策的延伸。

最开始商品房开始售卖时,全国福利分房都还没取消。

购房者欲望包括人数都不多,魔都应该是最早提出这“蓝印户口”的城市。

沈旭东自己当年在魔都购买了三套房产时,也自动拥有了这个“蓝印户口”。

只不过他没有转户口的欲望,所以这优待对他毫无用处。

除开蓝印户口外,就是放开落户制度,但是主要报告没实行也是因为后半部分的提议。

即开始变相允许其他农村人口或者说“农业人口”转到“非农人口”与城镇的户口上。

这些年,关于当年当工人必须得是城镇户口的政策早就彻底流于形式。

虽然条例没正式被取消,但上头早都放开了新规定,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就允许农村人口进城工作。

这新规定一打开,前几年哪怕没签署劳动合同,也都能进城打工。

毕竟没人管了,公安机关还能真到市里一个个的来查不成。

沈旭东毕竟之前是在计委,对于人口的红利包括所能带来的巨大经济影响看得更重。

而且刚好这也是他工作范围内,所以才提出了一系列放宽落户的改革制度。

也是为了让在当地的劳动者更好的享受当地的医疗,教育,环境等各种公共资源。

一共大致细分了几条,都是从后世他的印象中借鉴的。

首先就是放开出生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

哪怕是到现在,孩子户口都依旧是随母落户,也就是母亲是农村户口或者农业户口,孩子必定是农村户口。

这条例自从五六十年代政策规定后,一直延续至今。

第二点就是允许投靠配偶城市落户。

第三点是放开60周岁男性,和55周岁女性,随子女所在城市落户。

以及第四年,允许投资,购买商品房以及相关政策的居民在当地落户。

沈旭东制定这些政策的初衷是为了吸引这些外来城市来省内务工定居,并且让他们享受当地的各种资源,尤其是教育资源。

“苏书记,这事我记得当时最后是报给上头公安部了吧?”

“他们那边有跟您回应么?”

之前这事没推动或者说无法执行的原因也简单。

是公安部当年响应院里,做了具体的规定,限制了“农转非”的内部控制指标。

即每年从农村迁入市镇的“农转非”人数不得超过现有非农业人口的1.5‰。

由于公安部的硬性规定,各省市自然是没法放开再大的口子。

所以这些年不少经济条件富裕的同志为了孩子读书,只能选择买商品房拿蓝印户口实现农转非。

要么就是选择支付借读费,不然依旧享受不了城市里的教育资源。

苏书记提到这个话题,脸色严肃。

对于沈旭东的疑问,也没立刻给答复。

“苏书记,我觉得这次正好是个很合适的时机。”

“既然上头重视,我觉得可以继续放开这项工作,而不是让来咱们省里务工的劳动者们,享受不了我们省里的各项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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