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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章 当头棒喝


第三百八十章  当头棒喝

苍生印这个被动连通一个大洲人皇紫气的功能实在是太让人意外,以至于连沈凤书这个可以吸纳各种灵气的家伙,也为之头疼。

突然之间萎靡下来的沈凤书让众人全都是大惊失色,但知道原委之后,全都是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

见过只恨灵气不足的,却从没见过嫌灵气太多的。那么多宗门想方设法的建造各种大型聚灵阵,就是为了将灵气尽可能归拢在宗门内,可偏偏沈凤书却因为灵气太多太浓而无法承受。

“想笑就笑吧!别忍着。”一群人忍着笑又想笑的表情让沈凤书极度的无语,只能送一群家伙大大的白眼。哈哈哈哈!果然,小伙伴们全都狂笑起来,带动一群小狐狸精也都笑的直不起腰来。

只有这个时刻,众人似乎才意识到,原来沈凤书还是那个修行资质很一般的家伙。

“也就是沈大哥还能撑住,要是我们承受这么多的人皇紫气,恐怕不死也得重伤。”还是小蛮善解人意,笑过之后,乖巧的给沈凤书找补解释。

“听听什么叫公道话!还是小蛮好!”沈凤书立刻牛气起来,一副居高临下的嘴脸。惹得众人又是一阵狂笑。

不过,玩笑归玩笑,众人心里却都有一杆秤。小蛮说的并没有错,也就是沈凤书才能承受,换个人来,真的是非死即伤。

因为醉人皇紫气,沈凤书想要完成键盘的工作彻底停了下来。

这种情形谁也没办法,修士们最强的灵气辅助此刻毫无用处,只能等沈凤书自己适应。好在这么多人,还是在下九洲,不用担心安全。

沈凤书也是无语,本以为下九洲一个洲并不能和上九洲一个洲相提并论的,谁能想到,不管在哪里,凡俗世界都是一样的。

人皇紫气可不分什么上中下九洲,只和每个洲的国家和人口有关,反倒是越是下九洲,凡俗世界的力量越强,人皇紫气也就越盛。

汹涌澎湃的人皇紫气一下子暴涨五分之一,已经达到了沈凤书的极限,看来以后这种新大洲,不能没事就溜达,太危险了。

要不是前段时间芷青魔女才给自己吃了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佛跳墙,要不是沈凤书在天穹缺口里磨练了一年,说不定都无法承受突然暴涨的人皇紫气。

此时的沈凤书,虚弱的仿佛来一个普通人都能轻易的将他击杀。不过,哪个长眼的会在一位元婴圣祖加上十几个足以在下九洲开宗立派的金丹老祖面前出手找不自在?

谁也帮不了沈凤书,只能自己通过一段时间来适应。

这下彻底抓瞎了,老老实实的每天稳稳当当的赶路,该练字练字,该画画画画,修行什么的,暂时和沈凤书无关。

那件简单炼制的电声贝斯被小蛤蟆吞下去洗练了一下沈凤书的气息,就彻底变成了丁剑的新玩具,以丁剑的聪明和控制力,或许要达到演奏级能声情并茂的表演并不容易,可只是上手这件乐器还是十分简单的。

没用两天的时间,丁剑就开始每天抱着电音贝斯发出各种暴躁的声音,乐此不疲。

一个初学者没有合适的曲子却练习的津津有味的家伙那绝对是灾难,哪怕小美等狐狸精们也十分喜欢贝斯的音色,可是每天时不时的一惊一乍的来上那么一段,再喜欢的人也受不了。可怜的丁剑,被众人平均每个人举双手投两票一致同意关在称心天地里面祸害天魔去了。

一尘很讲义气,也跟着进去祸害天魔,陪丁剑的同时自己也锤炼修为,只有小蛮很开心的陪着沈凤书风花雪月。

醉灵气不能修行,也不能继续打造乐器,沈凤书除了每天的日常书画功课之外,似乎就只剩下琢磨乐曲了。

找个合适的曲子不容易,沈凤书也不是那种上流社会只喜欢格调高雅音乐的主,从地球上的时候就不是,在这里更不是,否则他也不会琢磨要玩摇滚乐队,要看女团舞,这不符合上流社会的欣赏水准。

“……我一生戎马刀上飘,见过英雄弯下小蛮腰,飞檐走壁能飞多高,我坐船练习水上漂……”听着一堆大师级的乐手配乐,沈凤书口中吊儿郎当的唱着,可他唱出来的这首《大笑江湖》歌词差点让一群大小美女笑死。众人皆知沈凤书可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少爷,什么时候拿着流星弯月刀闯荡江湖了?还一生戎马刀上飘,他才几岁就这么老气横秋。至于坐船练习水上漂,更是笑破了众女肚皮。

“为什么是小蛮腰?”大家听的快乐,但只有小蛮很在意歌词中出现了自己的名字,等沈凤书唱了几句,忍不住问道。

“樱桃芷青口,杨柳小蛮腰。”沈凤书想都不想的直接化用了白居易的千古名句,只是把其中的樊素改成了芷青魔女的名字:“当然是因为小蛮的腰又细又漂亮啊!等过段时间我给你画一张美人图,以后小蛮腰就会成为全天下美女纤腰的别称。”

“那沈大哥喜欢吗?”听到沈凤书夸自己的腰,小蛮满脸的开心,至于前面那句芷青口,她聪明的问都没问一句,说话的同时,还不忘记将自己的纤腰轻轻的扭了两下,展现出最漂亮的那一面给沈凤书。“当然!”沈凤书的目光立刻凝聚在小蛮的纤腰上,目不转睛。

也许是巧合,也许是上天安排,反正就是这么巧,小蛮的腰正是沈凤书审美被深深击中的那种杨柳细腰,美不胜收。这要是换成敢穿的不羁公子,穿上露腰的现代衣裙,那种吸睛的绝对领域,会更让人全神贯注吧?

看着笑靥如花开心不已的小蛮,沈凤书脑海中却是一阵庆幸。好死不死这歌词里还有个小蛮腰,幸亏自己还记得这个典故,否则不就抓瞎了。

选这首歌,也是因为这首歌现有乐器能演奏,而且歌词挺符合沈凤书的心态。自己只是为了不扯姐姐们的后腿才坚定修行的,从来没有想过要天下无敌或者称霸江湖,正如歌里面所唱,打得过就打,打不过我就跑。看我浪迹多逍遥,谁最难受谁知道啊!

小蛮因为沈凤书连随口唱的小曲都有小蛮腰而开心,可沈凤书看到胡冷霜似乎也在为芷青口暗爽。一句诗讨好了两个女人,我果然是天才。

琼洲和云洲果然不一样,佛门风气大盛,几乎每隔数十里就有一座佛寺,大大小小的佛寺遍布整个大洲,比起云洲佛寺的密度,至少大出十倍有余。

路上也经常能看到僧人比丘尼,凡人有之,修士也有之,不少人和沈凤书等人行进的方向相同,看来都是参加地安寺的法会。

“琼洲佛门盛行,琼洲的法会比兴福寺规模要大许多倍,人数也多几倍,有很多大德高僧参加。”一尘很虔诚,一路上遇上寺庙总要去烧香拜佛,顺便也简单介绍了一下琼洲。

“和上九洲的玉华洲差不多。”胡冷霜在旁边补充了一句:“佛门的地盘。”

懂了!佛门也是道门神门书院佛门妖族等几个大势力当中的一个,占据一个大洲并不稀奇。倒是小蛮越发的期待起来,这么大规模的法会,想来一定会很热闹。

虽然时间还足够,但在一尘见庙烧香见佛磕头的状态下,这一路也走的极慢,等赶到地安寺附近的时候,距离法会已经只剩两天时间了。

地安寺本是在一座山上,但此刻整个山脚都变成了一个繁华的小城市,除了从各处赶来的僧众之外,还有数量更多的俗家信众,人数超过了十万。当年兴福寺有数百高僧加上数千信众已经是很大的场面,可和这里一比,差的实在是太远。

法会也分成了两部分,凡人僧众加上凡俗信徒们一部分,就在地安寺山下举办。修士僧众加上修士信众以及类似沈凤书等人这种来看热闹的,则是在距离地安寺百里之外的一个巨大山谷中进行。

山谷已经被阵法重重包围,凡人根本就无法发现,就算是修士想参加,也需要各种的考验,一如上次在兴福寺。

不过,这个时候就体现出沈凤书小沈探花名号的好处了。有过上一次在兴福寺法会上的精彩表现,让许多高僧都有好感,来这里只是报上名字,拿出忘忧斋的宗师玉牌给对方过目,验证了自己的身份之后,一行人就不需要任何的考核,直接进了法会山谷之中。

“他们凭什么可以随便进去?”

“这一群女子何德何能?”

“地安寺法会这是要改成销魂窟吗?”

……

一如兴福寺法会,有不少人是被拒之门外的,看到沈凤书一行过去什么也没干,大摇大摆报了个名,亮了个牌牌就带着一批莺莺燕燕进去了,顿时间许多人立刻不满了,怪话满天飞。

“咄!”之前质问的话还好,没人在乎,守门的高僧们也充耳不闻,这样的人每次都有,根本不值得动怒。可有人竟然说地安寺法会要改销魂窟?刚刚一位对沈凤书笑面相向,转头就低眉闭目守门的老僧,此刻闻言忽然间睁眼,眼中精芒一闪,整个人如怒目金刚,冲着说话的那家伙就是一喝。

阴阳怪气的家伙身体猛地一震,呆立原地,片刻后七窍中都开始流下一道血痕。但人还明显有气,还活着。

所有的嘈杂声音刹那间一清,现场鸦雀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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