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过目不忘
文青手里端着一盆水进来,进来后就放到了小筠娘的脚下。
筠娘就算脑袋瓜子再不好使,也猜出了夫君要干嘛了。
“来来,我也给你洗脚”
文青二话不说,朝抵触他的小脚丫抓去。
“夫君不要”小筠娘小脸俏红,恨不得要找个洞钻进去,小脑袋摇晃着,不让文青拿她的脚丫。
可是毕竟是女孩子,文青今年已经十七了,小筠娘根本躲不了。
脱去了小筠娘的鞋袜,把她的小脚塞到了水里。
“夫君......妾......夫”
小筠娘说话语无伦次,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
心里实在羞愧难当。
女子的脚哪能给男人摸?就算是夫君,可男尊女卑啊,让夫君给自己,也不行啊。
无论夫君是不是读书人,这都是问题极大的。
今天发生的事情,是她以前从来没想过的。
这以后出去,她还怎么见人。
女人,不守妇德,让身为读书人的丈夫进了厨房,捡柴火的事情,先不说,就这丈夫给她洗脚,就能让她被人戳脊梁骨戳一辈子了。
筠娘这回没止住,眼泪又哗啦啦的往下落。
带着哭腔问道: “夫君,这让筠娘以后怎么活呀”
文青抬头看了她眼,而后继续为小丫头搓着脚,反问道:“这房子里,只有我们两人,又没人知道,你怕什么呢?”
“可是......”小筠娘抽着鼻子,可是了半天可不出什么话来。
“没有什么好可是的”
文青摇摇头,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说道:“你给我洗了脚,难不成我就不能给你洗脚了吗?”
“可是我妾身是女子呀”小筠娘连忙说道:“夫君是男儿,顶天立地的男儿,给妾身洗脚,会引人诟病,夫君以后还要......”
小筠娘说着她认为有理的话,很是认真,说话间还想把脚缩回去。
可是,她哪有文青力气大呢,被死死的按着,不让她抽回去。
不得不说,这丫头的脚丫子还挺好看的,白嫩白嫩的,看样子最多不过三十三码的样子。
文青虽然没有恋zu癖,但看着也喜欢的紧啊。
难怪那些文人墨客们喜欢拿女孩子的脚来做文章,什么三寸金莲啊,步步生莲啊。
到了宋代,甚至流行起了裹脚这一陋习,害得千百年的女性饱受裹脚痛苦。
小筠娘丫头的小脚虽然没有裹脚,但小巧的模样,还是很好看的。
“嘘......”
文青朝她比了个嘘声的手势,打断了她的劝说,拿起旁边的布,给她擦干了小脚,而后端着水走出去了。
等文青回来,小筠娘红这样低着头坐在桌子面前,不知道在想什么。
“怎么了?”
文青去坐了下来,现在还没到睡觉的时间,心想着,就配筠娘说说话好了。
多说话,可以让这小妮子那自卑的心逐渐打开。
小筠娘微微瞧着个嘴,红着眼,说道:“夫君,是妾身......太没用了”
文青无奈的摇了摇头,自己说自己没用,这短短的一天之内,他都不知道听了几回了,都快成口头禅了。
这洗脚她也说她没用,其实文青知道,这小丫头片子能干的很。
看了眼书本,文青转移话题,问道:“筠娘,你识字吗?”
小筠娘由于刚才被文青摸了小脚,小脸始终红的跟苹果似的,害羞的模样很可爱。
“嗯?”小筠娘看着夫君指着的书本,点了点头,说道:“妾身识一点点呢”
“哦?”这倒是让文青觉得诧异,原本他还无聊的打算教这丫头认字呢,给她提升提升自信心,不要那么自卑,没想到这丫头还认字。
大唐识字率不高,这小丫头从小不是不受待见的吗?怎么还有人教识字?
文青好奇的问道:“谁教你的呀”
“是丽婉姐姐”小筠娘如实回答道:“去年踏春,丽婉姐姐受伤了,我去缝补她的衣裙,她无聊之下,教我的”
原来是闲暇之余教的,那肯定认不了多少,想来那郑丽婉也不会多用心去教。
文青指着其中一个字,问她:
“这是什么字?”
“灵”
“这个呢?”
“允”
“这个呢”
“聪”
接连问了几个,小筠娘这丫头都能很快就能答得出来。
这就让文青挠头了,这丫头不是说她认不全吗?
“这个?”
“惛”
“虻”
文青不禁开始汗颜了,这叫,认识一点点?
要知道文青开始指一些平时用不到的字了,这丫头都能认得出来。
这年头的字,自然跟后世的简体字不一样,繁体字跟现在通用字体都有些出入。
这些生僻字,如果不是有了原本书呆子文青的记忆,他根本就不认识的,这丫头却能认得出。
又问了一些字小筠娘都能回答出来后,文青把书本放在一旁,认真的问道:“我说小丫头,你不是说你只认识一点点吗?”
小筠娘揉着衣角,含蓄道:“妾身不知道哦,丽婉姐姐闲暇之余教了妾身两天,都只教了一遍而已,但我都记住了,刚才夫君说的那些,都是丽婉姐姐教过的呢”
文青:“......”
心里开始琢磨了起来,眼睛一直盯着小筠娘。
这丫头,该不会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吧。
有这个本事,那可是个学霸技能啊,他上辈子虽然学习不错,考进了重点大学,而后出来社会凭借着努力混的很不错。
但要说学霸,谈不上,因为他知道,真正的学霸,那脑子,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做的,太妖孽了。
而眼前,这个小丫头片子,那郑丽婉就只教了两天,而且只教了一遍,就记住了,这不是学霸是什么?就是不知道那郑丽婉察觉到没。
妖孽啊,有木有?
这若是给她找个老师,那不得起飞啊?
这样的人才,要是有个良师教她,做个才女什么的,那不是信手捏来的事情?
历史上,有明确记载拥有过目不忘 的人,不多的,就算是在人人营养良好的二十一世纪,也很难出现一个这样的人。
那些被称之为最强大脑什么的,几乎都是后天经过训练训出来的,是属于后天努力类型的天才。
而且有这项过目不忘技能,几乎都是男儿身。
女的就更凤毛麟角了。
见夫君这样直勾勾的看着自己,本就脸红的小筠娘,小脸蛋更红了,捏着衣服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问题出现在了哪里。
“呼......”
文青深呼吸了口气,眼前他不小心发现了一个过目不忘的小妖孽,心里难免有些激动。
他从一开始就打算培养这丫头的自信心,不让她太自卑,现在发现了这个,这做文章的选择性可就多了。
于是文青又问道:“筠娘你还会什么吗?”
筠娘想了一下,说道:
“夫君,妾身会的东西很多的,比如,烧菜做饭,洗衣服,捡柴火,缝补家务,给夫君......”
“好好好”文青连忙打断了她,问道:“不算生活技能,你还会什么?”
他猜得出这样丫头的心思,那么卖力的宣传她的这些顾家小技能,无非就是想让她在身为丈夫的文青面前,做个好妻子形象。
可文青想培养这丫头的自信心,为了一个男人而活,失去了男人,就等于失去了生活。
这样的女孩子,很悲哀的,所以,文青拒绝做这样的男人,就算是自己老婆,也要有自己的想法吧?
小筠娘微微翘着个嘴,解释道:“其他的筠娘不会了”
说着,小筠娘还补充了一句:“夫君是不是认为妾身很没用”
文青:“......”
内心叹了口气,这小姑娘的自卑心又作祟了,从这里看着她的手腕处,还能看到淤青的痕迹。
这小丫头在郑家到底是怎么过的,才会养成了这般模样的性格。
文青跟她半开玩笑的说道:“要不,小筠娘以后你来读书,夫君去照顾你的饮食起居怎样?”
这话一出,小筠娘的表情又不对劲了。
得,现在还不是开玩笑的时候,这玩笑对小筠娘而言,是沟通不了的。
文青看了眼外面的月亮,宠溺的摸了摸小筠娘的头:“好啦好啦,睡觉吧”
改变一个人的心境,是个大工程,一朝一夕肯定是不行的。
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既来之则安之,所有的计划都需要徐徐图之的。
听到要睡觉了,筠娘小脸越来越红,红的都快滴出水来了。
只见她去床头,找了块白布,扑在了床上,而后朝文青走了过来,娇艳欲滴的说道:
“夫君,妾身为你更衣”
文青看着床上的那块百布,自然知道那是干嘛的,眼睛瞪大了许多,狠狠的吞了口口水,昨晚睡得急,没发现那玩意。
“呼”深呼吸了口气,让自己赶紧冷静下来,脱下了外衣后,对筠娘说道:“筠娘你先去吧,我把把灯熄灭”
“嗯”
筠娘声音犹如细蚊一样,难以听清,走到了床边,埋着头盖上了被子,不敢看文青。
文青吹灭了灯后,躺上了床。
闻着被窝里传来的少女清香,文青的嘴角挂起了淡淡微笑。
小筠娘的身体很僵硬,眼睛习惯了黑暗后,文青可以看得到,小筠娘紧紧的闭着眼睛,一副任君采撷的样子。
他并没有什么坏心思,而是伸手去拍着小筠娘的背后。
犹如哄小孩一样,很轻柔,也很有节奏。
慢慢的,小筠娘的身子从僵硬,变成了放松,那长长的眼睫毛,也开始放松了,她的呼吸开始均匀了起来。
文青眼里逐渐换成了宠溺,心里想着:
“是时候,清理出另一个房间了”
“明天,正式生活了,不能饿着自己,也不能,让这小丫头跟着自己受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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