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毁尸灭迹
第三十六章 毁尸灭迹
孙放站到了假山旁。
这里没有人住。
他从背包里掏出了一支枪。
这是他的配枪,他把玩片刻。
然后,他拉栓,将子弹上膛。
他端详这颗子弹,然后将它扣在扳机上。
他再次仔细检查了遍。
他不喜欢别人的指纹或者脚印。
他父亲的车祸,太过于诡异。宋景荣和他母亲都知情,唯独他不知道。
父亲死后,母亲就疯了,根本不记得车祸发生的事。所以,孙放认定这件事不寻常。
他把这个当成最重要的事情。
他的父亲是被杀害的,凶手还留下一封信。
孙放的心,总感觉不踏实。
“我要试试……”他喃喃说,“如果真像宋景荣猜测的那样,苏彦庭和孙放狼狈为奸,我就可以反败为胜了。
如果我猜错了,他们并非狼狈为奸……如果我猜错了,宋景荣不是我要找的人,我的父亲不是他害死的,我岂不是白白折腾这么多天?
他们的目的是谁,还不清楚。他们的幕后黑手,是我们宋家的仇人,那么宋家就不能放弃这个仇人。
如果是宋家的仇人杀了我父亲,我就是替父亲报仇,也不冤枉。”
他的脑海里闪过了宋景荣的脸。孙放觉得,他不能放弃宋景荣。
哪怕他们之间隔着千山万水。
宋景荣是个聪明的男人,他的父亲也不差。
孙放决定赌一把。
“砰”的声响,子弹穿透了假山石壁,打碎了石块,击中了一只鸟窝。
那鸟儿扑棱棱飞向了高空。
孙放立马转过身跑掉了。
他刚刚躲起来,就看到有五名身材壮硕的保镖模样的人追了过来。
孙放立马钻到草丛里,躲藏起来。
五名保镖四散。
他们在附近搜寻了一圈,没有找到孙放。
孙放松了口气。
“怎么办?”“继续找,我们没看到人。”保镖头领道。
这些保镖都戴着墨镜。
他们的眼睛被遮掩起来,只剩下鼻梁上的一副金丝边的平光镜,使得他们的视野变得格外开阔。
孙放的额角沁汗。
他想到,司行霈的保镖都是精英特工。他们肯定能识破孙放。
这条街,除了宋景荣和顾轻舟,还有另外的商户和租住户,若是被发现了踪迹,他们会报警。
孙放不愿意惊扰普通老百姓。
他们这伙人不是警署的特殊人员,不值得引起注意。
“我要不要逃走?”孙放想,“逃到国外去吧,找个偏僻点的城市,开个小诊所,过日子……”孙放的家底厚,足够他潇洒的活完下半辈子。
而他,也可以远离这里,不再卷入宋家的漩涡。
孙放犹豫着,没有逃。
他想,他的父母年纪大了,他不能抛弃妻儿。
“算了,拼一把。如果失败了,大不了我坐牢去!”孙放咬牙做了选择,准备再冒险一次,他不甘心就这么输了。
他又从包里拿出了手枪。
手枪的威力,比匕首要强。
孙放把枪握在手里,心脏狂跳。
这么冷静下来,他就觉得不妥当。
他的手在抖。
他的手在发软,连子弹都握不稳。孙放深呼吸,让自己镇定下来。
他再次瞄准了那棵树,准备射击。
他刚刚扣下扳机——突然一枚飞刀刺破了虚空,钉在了他手腕上的枪柄上,阻止了他的动作。
同时,两颗子弹,分别击中了他的肩膀、腹部,痛彻心扉。
孙放闷哼了声。
他的枪跌落在地。
他捂住自己的胳膊,忍住痛,踉跄退了几步。
这一瞬间,他浑身发凉。
他抬眸。
他的面前,不知何时多了三名蒙面人。
他们身形魁梧,身上带着肃杀的气场。
孙放倒退数步。三人已经靠了过来。
他们似铁塔般,堵住了孙放所有的路。
孙放的腿发软,整个人瘫软在地上。
他们不需要动手,单凭这种气势,就足以令人胆战心惊。
孙放的额角滴血。
他的眼神涣散无聚焦。
他想,他完蛋了。
这三个蒙面人,绝不是善类。
“宋景荣呢,叫他滚出来!”为首的人开口,声音粗沉浑浊,却极具磁性,宛如洪钟。
孙放吓得瑟缩了下。
为首的蒙面人用中文问他:“你是谁?为什么偷袭我家主人?”
孙放想说什么,嗓子却像堵了棉絮。他的唇颤抖着,半晌才吐出几个简短的单词:“宋、景、荣。”
为首的人愣了下。
“你是谁?”他又问。
他的嗓音低醇,却透出一股子阴狠,仿佛一头嗜血的猛兽,要撕裂猎物,露出森然尖锐的獠牙。
孙放不敢答话。
他只能盯着为首人的眼睛。
为首人眼珠子乌溜溜,像夜鹰的眼。
他的瞳仁很黑,像深潭,深邃黝黯。
孙放的呼吸急促,心脏几乎要冲出喉咙。
为首的人,突然拔高了嗓门:“抓住这个人!”
孙放听到了一阵急刹车声,他心想,糟糕,他被宋景荣发现了。
这三个人的身份,他已经猜测到了。他们应该是司行霈派给宋景荣的保镖。
孙放不是傻瓜。
这三位保镖身上都有武器,他们不是警方的人。他们更加擅长隐匿,不易被人察觉。
他们的目标,是宋景荣。
既然对付的是宋景荣,孙放就不必管他们。
他转过身,想跑到另一侧的巷口,绕开他们,从别处离开。
结果,他还没走几步,突然又被人撞了下,手臂被撞伤,骨头好像断裂了,痛不欲生。
他惨叫一声,倒在了血泊中。
他的胸腔里充斥着剧烈的疼痛。
这种疼,让他的意识渐渐模糊。他快要昏厥了,他却还没有晕过去。
他想,他不至于会被打死,顶多残废吧?
他的手臂被撞了。他想挣扎,却发现全身无力。
他睁大了眼睛。
他看见,一辆轿车疾驰而来,停在他面前。
随即,车窗降下,露出一张俊朗温润的面孔,居高临下看着他,淡淡喊他的乳名:“阿放。”
这人是沈砚庭。
沈砚庭穿着西装裤、浅色毛衣,脚上是皮鞋,头发梳得整齐。他站姿挺拔,气质卓绝,风华霁月。
他的笑容,是温柔而舒适的。
他看向了孙放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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