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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与弃妇


杨沫一大早进了办公室,就听见陈松在打电话,“不是我跟你吹啊,那气派真是老大了!不是亲自走进去,我都想不出来,人家那公司可以那么土豪!简直是被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啊!”

不用问杨沫也知道,这哥们肯定又是去了什么甲方公司,受刺激了。她走到位置上,放下包,然后去饮水机打了一杯热水,又听到陈松放下电话自言自语:“哎,你说这有钱人的世界到底什么样呢?有生之年,哥哥我也好想在自家花园里遛狗啊!”

杨沫笑话他,“你可得了吧,你现在住的房子还没人家厕所大呢,还遛狗。”

陈松一脸不屑,“那你住得好啊?大家还不都是一样,窝在四平米的廉租房里做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美梦吗?”

杨沫呵呵笑着,没再接话。

杨沫一直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每当听到同事们挣扎在十几坪的小屋子里艰辛过活,她就会为自己的小家而幸福不已。她有一套小房子,朴素温馨,位置优越。这是普通大学毕业两年的年轻人可望而不可即的。

但是她很低调,从来没有对外说过她住的是自己的房子。不是怕被人嫉妒,她一向不在乎别人的闲言碎语,只是没底气,因为那房子的所有权归属于另一个名字,谢林森。

谢林森,在杨沫的脑海里其实只是一个名字和一个模糊不清的影。虽然他们的名字曾经紧紧地被连在一起过两次,第一次是在一个红色的本子上,上面印着烫金的三个大字“结婚证”,第二次同样的红本子,同样的三个字,只是变成了“离婚证”。

明明是影响正常人一生的两个证书,可发生在杨沫和谢林森身上,却不过是短短的两天功夫。第一天他们被拉去民政局,明明是两个陌生人却硬被推在一起对着相机喊“茄子”。

那一天她穿了红色的衣服,老家的妈妈特意打长途来叮嘱过,说为了喜气。第二天下午他拉着她从医院走出来,那时她已经换上了黑色的衣服,他对她说:“离婚吧,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那是他对她说的最长的一句话。

那一年她才刚刚大学二年级。她清楚地记得9月5号,她是新娘,可到了9月6号,她成了弃妇。缘分真的那么少。

怎么能这样呢?可已经这样了。

她从来没对别人提起过这段闪婚闪离的经历,因为不值得。毕竟现在四年过去,她甚至连他高矮胖瘦长什么样子都没记清。

不过还是有收获的,他们的“婚房”,他一次都没去过,她却一直住在了里面。所以这桩没成事的买卖,怎么说都还是她赚了。他还给过她一张卡,可惜那时候她不会用,也不知道密码,犹豫着要不要打个电话问一下最终还是作罢。见好就收是一种美德。

这个起点虽然不光彩,倒也够实际了。

这边陈松还在感慨着,那边王大帅就进了门,听见陈松的话,笑着摸了摸半秃的脑袋,接道:“你们年轻人啊,就是想要的太多,一会儿想要赚大钱买房子,一会儿想要娶媳妇生儿子,一会儿又还想要搞事业有成就,要是全让你们年纪轻轻的就给办到了,那我们这群人到中年的老腊肉还有什么活路?一步一步来嘛,着什么急啊?”

杨沫笑着,给王大帅和陈松各倒了一杯水,说道:“还是大帅的话在理!我觉得现在就挺好,有工作自食其力,不缺吃不缺穿的,还要啥自行车啊!”

大帅接过水杯,笑道:“看吧,还是咱们小沫心态好,知足常乐,人各有命。小沫啊,大帅我看你现在啥都挺好,就差个男朋友就齐活了。你也该抓点紧,工作做的好固然重要,家庭幸福也是维稳的重要指标。”

杨沫笑着挠挠头,又没接话。

陈松却抢着话头说:“哟,大帅您可别小看了咱们小沫,好歹也是咱们市场部一枝花啊!小沫要找男朋友,肯定得来个国民老公级的吧!”

杨沫知道他在拿自己寻开心,顺手抄起一个文件夹就飞了过去,“去你的国民老公!”

生在这样一个年代,普通人真的不应该要求那么多的,能有房有工作身体健康就是莫大的福气了,还有什么可图的?还有什么能图的?

她从来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更没有奢望过什么山盟海誓至死不渝的爱情。她生在普通的农村家庭,没有倾城羞花之貌,也没有娉婷婀娜之身,天生就不是公主的命,所以自然不会期待着什么童话般的爱情。

大帅笑呵呵地看着两个手下小朋友胡闹,然后清了清嗓子,“差不多得了,大早上的别闹腾了,好好准备准备,今儿个还有场硬仗要打。”

杨沫现在上班的这个公司不大,市场部只有三个人,一个经理王大帅,再就是自认为是侠女的杨沫和自称帅哥的陈松两个主管了。

虽然两男一女,却都是豪爽的直性子,经常一起上阵合伙灌人,于是自命“三剑客”,也算是齐心协力的一个小团伙了。

公司很小,主要接的是大广告公司不做的小场子宣传活动,一般也就是搞搞校园宣讲,节假日在马路边摆摆摊发点赠品,偶尔接个大活也不过是帮新产品做做市场调查,薪水不高,但是也够活口了。

大学时候她成绩一般,主要是忙于各种兼职赚钱,她没后悔,从社会这所大学里学到的远远比书本上多,更何况还养活了自己。

可找工作的时候还是遇到了不少挫折,没有熟人没有门路,更无奈的是,她没有城市户口,所以总是难免在这座满是自命不凡的本地人的城市里屡遭白眼。

每每这时侯她就忍不住地捶胸顿足,当初谢林森说什么都能给她的时候,她怎么没想到多要一个城市户口呢!

谢林森,谢林森,这个名字已经在她脑海中演变为一个虚幻的一去不复返的阿拉丁神灯了。

于是这一天晚上,她和同事陪大客户吃饭,续摊的时候去了凯撒威登。他们几个人偷着合计了一下还是咬咬牙开了一个钻石大包房。

只要能把这单子谈妥,他们公司半年的生计就都有了着落。虽然开房的时候看着柜台显示器上的每小时计费她心都碎了,可舍不得孩子怎么去套狼?今晚上他们市场部三个人算是豁出去了。

被灌得一塌糊涂。胃里的东西冒着泡地往上涌,她捂着嘴,生怕一个嗝打出来这条新买的裙子就报废了。

为了不让客户厌恶,她特意没用包房里的自带卫生间,而是推开门走到了走廊上找卫生间。不愧是凯撒威登,这走廊都高级得跟皇宫似的。

彩色的灯光斜斜地打下来,暧昧迷离得不像话,可她只觉得头晕反胃没了方向,这走廊一望无际没有尽头,卫生间在哪?

舍不得弄脏闪闪发光的洗手池,她直接钻进了厕所的隔间,吐得七荤八素,吐得五脏俱焚。末了实在没了力气,只能行尸走肉一样地扶着墙出来。

出了厕所门口,她双眼用力地聚焦,努力分辨着刚刚是从哪头走过来的,忽而听到走廊那头有动静。

她下意识地看过去,瞧见一对人影正暧昧地靠在墙头,女人身姿妩媚,妖娆得像一条蛇,紧紧缠在男人身上。杨沫急忙转过头去,非礼勿视,这是她作为一个公关人的基本素质。

可是她想了又想,记起来自己刚刚好像就是从那个方向走过来上厕所的。这下尴尬了,她开始纠结,到底该视若无睹地走过去,大大方方地经过那天雷地火的两人,还是默默地继续在厕所里等会儿,毕竟能来这种地方的人没一个好惹的。

她站在厕所门口,离那俩人直线距离不过两米,就算刻意回避不看,这余光里也总还是免不了地会被动接受到一些少儿不宜的信息。

她只好认栽地又躲进了厕所门里,然后就听到那边两人的对话声。她是真的不想听,也是真的听得清楚。

“我就知道你喜欢的是我,可你这个坏蛋,刚才居然在KTV点了别人,想刺激我是吗?”

“呵呵。”

“你呵呵什么?快点回答我,你要是喜欢我,今晚我就跟你走,不过,我要一个Gucci新款的钻扣包!”

“……”这次男人连呵呵都没了。

“你说话啊,谢林森,你要是不答应我,我可不会放你走!”

……

“哎,你去哪?你给我回来!”

接下来是两人的脚步声,以及,一些略带画面感的撕扯和女人急切的呼唤声。

杨沫听着俩人声音远了,这才终于走出来。心下不免感慨,又是一桩没成的欢好,也不知道是女的太贪还是男的太小气。不过刚刚那女人嘴里喊的名字,倒是让她觉得有些……不自在。

谢林森?

一出来便闻到那女人身上残留的香水味,混杂着已经说不清是某高级男性古龙水还是根本就是那男人身上的男性荷尔蒙味,胃里又恶心地翻江倒海。

脑袋倒是诡异地清醒了。理智借着酒劲儿出去溜达了一圈终于回到身体,她也终于意识到自己不得不急着赶回去了,市场部三剑客少了她这个主力,今晚要是功亏一篑了可怎么办?

刚走了几步,地上一块闪亮不明物,凭借多年看而不买的经验来看,此物非金即银,高档货啊!四下张望了一下确定无人,便迅速地捡起,正满心欢喜着觉得捡到宝了,看了一眼那东西却突然愣了神。

这块手表她认得,金色的表盘里有那个人的名字缩写,那是他们结婚那天下午,他奶奶在病床上亲自给他戴上去的,说男人成了家就要负起责任,这块表就是提醒你以后准时回家的。

那时的她心里多么的感动。可如今,这金灿灿的表盘却只散发着让她想吐的气味。

刚刚那女人叫他“谢林森”,所以他真的是那个谢林森?

若是别的东西她真有想要私吞的冲动,可这东西毕竟是人家奶奶的遗物,总有点纪念意义的。贪小便宜吃大亏,这个惨痛经验上次就是在这个人身上学到的,她可决不能再失足一次。

可是怎么还给他?他的“前妻”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拿着这块象征天长地久的“责任”的手表?还在刚刚目睹了他与某女公厕外纠缠之后?想想都觉得头皮麻。

可还是得还啊,顺着他们的方向走过去,恰好就看到一个男人从钻石大包里慌慌张张地走出来,她认真仔细又认真地看了看,好像不是他。

不过这样更好,比见面尴尬强多了。走上前去一问,果真是来找表的,于是时隔N年又做了一把拾金不昧好少年。

谢林森,你万万想不到会是我捡的这块表吧!突然很想仰天长啸,刚一张口忽然又觉得自己神经不正常,他们本就不认识,哪来的这么多湾湾乡土剧情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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