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树彬
我叫周树彬,今年27岁,明明眼看着离30岁大关也没多远了,可大家还是都习惯地叫我一声小周。都说我长了一张娃娃脸,显小。我也很乐意被大家这样小周小周地叫着,时间久了,甚至会忘了自己的大名。其实小与大的,还不都是一个名?
我从小就是个好孩子,爱学习,守纪律,听老师和家长的话,从不调皮捣蛋。所以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班里评优秀少先队员,班主任给了我两道杠,我当时特别荣耀。可后来才发现原来班里两道杠的有好几个,三道杠的却只有一个,不是我。
戴三道杠的那个同学是班长,可他其实是很不守纪律的人,经常在老师不在的时候领着一帮人胡闹。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他会有三道杠还是班长,而我这么遵守纪律却只有两道杠,只是个劳动委员。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直到后来有一次我听到别的同学说,班长的爸爸是局长,所以老师都怕他。那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有些人不用遵守纪律也能有老师喜欢。
不过我倒也没有消沉,因为从小爸妈就告诉我不要和别人比。我一直都最听父母的话。所以阳光向上是别人眼中的我,也是自己追求的我。
我也一直坚信,只要乖乖地听父母长辈的话,我的人生道路一定是光明的。我肯定能靠自己的双手撑出一片天,然后自由地翱翔。
小时候我爱看科普书,从不看那些浪费时间的电视剧。我热爱跑步,身体健康,从不沾染那些伤害身体的坏习惯。我努力学习,虽然智力有限,可成绩也还算得上是中等偏上。考大学的时候还超常发挥了一把上了重本,拿到录取通知书时爸妈激动得都泛了泪花。
大学里我依旧积极向上,室友们一样通宵打机不学习的时候我在图书馆上自习,室友们陪着女朋友花前月下时我在外面兼职做家教。
功夫不负有心人,大学毕业时我顺利地通过了大公司的面试,试用期过了没多久就被破格提拔为总经理助理。
我很骄傲,在这样一个大学生比民工还不值钱的年代,我几乎没有经历求职的挫败就得到了一份好工作,一个好未来。
我生活很节俭,从不买奢侈品,不浪费一分钱。我把每个月的工资都节省下来存到银行,每年回家的时候会拿出一部分交给父母,另一部分继续存着,为了将来能买房。
为什么要买房?因为我想在这个城市立足,因为我想要有个家。这个梦想的房子,就是我的家,安放心灵的地方。
这和我现在住着的几乎城郊的每个月一千五百块钱的出租屋有着本质的区别。可这个本质的区别,其实又不在于房子本身,而在于住在房子里的人,和我一起住在这个梦想的房子里的人。我未来的老婆,我的爱人。
于是我才意识到,或许比起梦想的房子,我现在更需要的是一个能跟我一起奋斗相互温暖相互支持的女人。我是直到这两年才开始认真地想这个问题。
以前也不是没想过,可主要是不敢想。从小我就是最听话的孩子,父母老师都告诉我不可以早恋,这些话我一直遵守到大学。
期间也不是没对女生产生过好感,可都止于好感。因为我知道这样的校园爱情是没有办法坚持到社会的,既然注定无果,又何必开始呢?又伤了心又耽误学习,绝对的百害而无一益。
大学时候室友们都有了女朋友,有些还换了不止一个。我父母对我的管教似乎也变得松了,甚至由打压变成了鼓励。
我也觉得,或许是时候该找个女朋友了,可是找不到。不是不想找,而是真的找不到。后来也就放弃了,反正大学里的恋情到了毕业也还是要分手而告终,还是等工作稳定了再找吧。
于是就拖到了现在。这么说好像也太主观太自我了,毕竟谈恋爱这件事是双方的,我一个人根本做不了主。所以这事也可以反过来解释一下,就是从小到大都没有什么女生会主动对我示好,没有女生会倒追我。
为什么呢?明明我的人缘那么好,上至七十老太,下到三岁孩童,人人见了我都会夸上一句小周真是个阳光的好小伙。女孩子们也都对我很亲近,从小学当劳动委员起,我就帮班里的女同学做过各种脏活杂活体力活。
我没评上三道杠,她们还都为我抱不平。初中高中大学,和我关系好的女孩子一直都不少,她们总说我是最阳光的好男生,可却没有一个想要我这个阳光好男生当男朋友的。
为什么呢?因为我不是一个帅哥,虽然长得不难看。为什么呢?因为我家境平凡,虽然也没有穷得揭不开锅。为什么呢?因为我是小周,一个普通的,不起眼的,连名字都会被人忽略的人。
我这个条件个性,就算是人人都喜欢,可在言情小说偶像剧里,却永远是个连男二都算不上的炮灰路人甲。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阳光男孩不再是大众口味。想当男主角的,要不就腹黑又有钱,要不就野蛮又帅气,反正只要摊上了不管什么女主角,不把她玩弄一番各种暴虐再回头物质精神安慰一番,你都不好意思说这叫言情小说。
每每看到这种情节,我总是很困惑,这些女孩子为什么就不能安安分分地找一个我这样阳光善良又疼人的男人好好过活,非要去招惹那些刺头主动找虐呢?
这样的姑娘,要么是缺钱,要么是缺心眼儿,可她们都自以为是言情小说的女主角。
所以我看透了这些傻帽姑娘,甚至对她们不屑一顾,亦如她们对我一样。有时候我看电视上的相亲节目,一大堆妆浓得跟鬼一样的女孩们站在台上,口口声声说要找爱情,还说什么爱情不分贵贱不分尊卑。
前一分钟还说得冠冕堂皇,下一分钟一见上台的是个屌丝男就立马灭灯。说来说去,最后争着留灯的,还不都是给了那几个高帅富?生活不要太现实。
也有些好心的长辈们看我还单身,就给我介绍些所谓门当户对的姑娘来相亲。可见面不到三句话,听到我没房没车,也就没了继续下文的意思。
我很想问一问那些用鼻子看我的姑娘们,我这样一个身体健康又朝气蓬勃的年轻小伙,踏实肯干难道不比有房有车更重要吗?
几次的失败相亲对我的打击真是相当巨大。我原本的骄傲就那么被扫荡得一穷二白。原来在她们眼中,我不过是个没有本地户口的外地人,在城郊租房子没有钱买房买车的草根,一个月挣的钱还不够给她们买个包的总裁跟班。
原来我的人生毫无希望,因为就算我再努力攒钱也不过是个首付,跟了我接下来还得为房贷辛苦三十年。就算有了房,结了婚,将来生个小孩养不起,在这个城市一个小学生入学都得花好几万块的择校费,跟了我又谈何能幸福地颐养天年?
后来我也想通了,这就是每个人的不同选择。如果我是个待嫁闺中的女孩,在选择配偶时也一定会想要找一个一劳永逸的。
谁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如果物质生活在她们眼中就是幸福的话。在对待生活的态度上,女人永远比男人有主动权。
她们高兴了,可以主动去为生活打拼。她们累了倦了,便可以放下担子,反正还可以依靠男人。
而男人,能依靠的却只有自己。所以剩女到底还是不愁嫁的,大不了就降低点标准。可像我这样的剩男,明明是个阳光向上的好孩子,却永远都只配做爱情故事的小配角,被俗称炮灰的男N号。
这就是现实,我无可奈何,却也只能接受。什么时候如果我这样的男人能逆袭成了男主角,那这本小说的销量也着实堪忧,直到我遇到了杨沫。
她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却又实实在在的那么普通。她身上的一切特点个性都与我那么合拍,让我发现原来这世上还有个正常的姑娘。
她和我一样,我们都毫无特色没有闪光点,掉在人堆里就找不到的那种。她和我一样,积极生活,不妄自菲薄,也不做白日梦,脚踏实地,勤劳认真。
我们都是遵循了书本上教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我们都是最最正常的普通人。在这个纷乱的世界,彼此的存在,却又都显得如此珍贵,同道中人。
她爱笑,笑起来没心没肺。所以我拼命地给她讲笑话,还特意跑去买了一本笑话大全。她也十分配合,每次都笑得前仰后合,让我十分有成就感。
直到那次我给她讲了个重复的笑话才被她揭了底,本来我很窘迫的,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她却毫不在意地跟我讲了她的保留笑话,关于她的名字。
我笑得肚子都疼了,然后又有点感动。这样坦诚直白不造作的姑娘,多好。
我本以为她有男朋友,因为她身上总是散发着一种莫名的气质。仿佛在她身后插了一面旗子,上面写着只做兄弟,不谈感情。
她不像那些花枝招展的女孩子,人走到哪就放电放到哪。她对人亲切自来熟,可对男人的眼神里毫无丝毫柔媚的味道。她甚至敢在和谢总第一次吃饭的时候就胆大包天地斜眼瞪他,多么的与众不同。
这样一个实心眼儿的好姑娘,与我这么的般配。简直是天造之和。所以当她告诉我她没有男朋友的时候,天知道我有多高兴。
仿佛我寻寻觅觅这么多年,就是为了等待一个杨沫的出现。她不嫌弃我的身份是总裁秘书,她不在意我住的是城郊廉价房,她不介意我开公家的车接她,用老板剩下的音乐会票请她。她还为我穿了裙子,美极了。
我要找的就是这样一个姑娘,既能和我一起享受廉价的小欢愉,又能陪我一起不怕吃苦不怕累地打拼未来。
她能被我讲的冷笑话逗得捧腹,她能不顾形象陪我吃麻辣烫大排档,她能和我一起挤地铁坐公交然后把头靠在我肩上。
我不在乎她漂不漂亮,她读了多少书,她家里是城市还是农村。可她平凡的长相在我眼中已经是最美,她满嘴的俏皮话在我看来已经是足够深度,她的勤俭节约吃苦耐劳已然超越了任何一个城里的姑娘。
和她在一起那么直接那么纯粹那么舒服。我不用担心自己今天穿了什么衣服,头发理没理,有没有胡茬,我不用说话小心翼翼担心自己太浅薄暴露了没文化,我不用因为是异乡人没有根基而在异样的眼光中头皮发麻。
等发现的时候,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
我本以为我们可以一直交往下去,然后顺理成章地结婚,努力攒钱买房,然后生个娃,一起孝敬爸妈。
直到那一天我发现谢总看她的眼神是那么不寻常,而她面对谢总和孟小姐又是那么紧张又压抑。我才渐渐意识到,原来事情早已不像我预想的那样。我和她,也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错过了交点,彼此越行越远。
可我不相信,我不相信谢总会看上她。做男人到谢总那个份上,或许真的已经说不清到底还有什么是得不到的了。就像小学时候那个三道杠,我就算竭尽了全力也只能是望洋兴叹,而他却连伸手要的力气都不用出便已到手了。都说女人之间不能比,男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一个坐拥百花后宫的男人,佳丽三千都不眨眼,最终还是得拜倒在正宫娘娘孟小姐的脚下。他怎么会看得上杨沫?他们本应是最不相干的两个人。
可他们俩之间就是有事,而且怎么看都是谢总在一头使劲儿。杨沫不说,我也不提,我坚信她是明白道理的,她是我好不容易挑中的正常姑娘,她不会和那些个贪慕虚荣的女人一样的。
她跟我说过,我比谢总年轻,比谢总帅,比谢总有未来。我一直记得,放在心里,感动了好久好久。这是最高的嘉奖,比小时候的两道杠还伟大。
她陪我看电影,她戴我送她的手链,她给我做饭。那是我妈之外,第一次有别的女人给我做饭。很普通的家常味道,却那么好吃,那么香。我吃到第一口的时候就觉得,我想要一辈子都能吃到这个味道。一辈子,多美好。
可我终究是没有机会的,因为谢总追着她出去了。我竟是如此地确定,谢总一定是追着她出去的。然后,我打她的电话就打不通了,我的短信她也没有回复。
他们在一起做什么呢?我很后悔,如果那时候我也追着出去,是不是结果就会不一样了?可我没有,我失去了最后的机会。为什么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也许是因为追出去的人是自己的上司,潜意识里我还是想要保住这份安身立命的工作的。
也许是我相信杨沫不会答应他的胡搅蛮缠,因为杨沫不像是个会为金钱所动的女孩子。也许是我自负,觉得这样需要挽回的爱情就不再是爱情了。
确实不是爱情,从一开始就不是。这件事竟然是直到我与杨沫分手的时候,我才终于意识到的。这个大咧咧没心眼的女孩子,原来从一开始就已经把心给了别人,自己竟然还不知道,竟然还傻乎乎地做了我女朋友,我竟然还没发现。
看来我是太过于沉浸在自己第一次恋爱的美好幻觉中,忘了现实有多残酷。我那么爱她,她却从未爱过我,多讽刺。
可这又是怪不得她的,因为她也是第一次恋爱。所以我们彼此都是新手,就这么错付了彼此的第一次爱情,都是泡影。
她不懂爱情,可她爱的人却是那个情场高手谢林森。所以她的爱情注定头破血流,一事无成。
到底还是个实心眼儿的傻姑娘,明明已经和谢总分了手,却还是要老老实实地跟我交代了本可以隐瞒的实情。
我后来也在想,如果那时候她和谢总分了手什么都不说,我会不会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继续和她交往。答案是肯定的,我不是那么小心眼儿的人。而且,我爱她。
可我们还是分了手,她哭得不像样子,我心里疼得流血。为什么呢?明明我们那么合适,明明我们都那么珍惜对方。我喝了整整一大瓶的可乐,第一次感慨这东西和酒是不能比的,因为它发泄不了我心中的郁闷。
我一向是私下只喝可乐不喝酒的人,一直都把工作上的喝酒当成是为了求生而不得已的慢性自杀。
是谁说过的,爱情之所以美好就是因为它很伤。多么矫情的一句话,现在却完全是我心情的写照。
然后呢?爱也爱过了,伤也上过了,生活却还是要马不停蹄地继续。我还是我,阳光好青年小周,我也还是坚持着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我也仍在盼望着能找到一个像杨沫一样的好姑娘。
执迷不悔也好,死性不改也罢,我还是坚信只有这样的姑娘才适合我。就像我永远只能做言情小说的炮灰男一样,我的她也绝不会是没事找虐的缺心眼儿女主。我要找个平凡的女人,然后积极热情地普普通通地过一辈子。
我向谢总递了辞呈,他却没有理会我的辞职反倒把我破格升职调去了海南。我没有推辞,我要抓住每一个可以进步的机会。
我没有把爱情的伤痛带来海南,所以我还是那个积极乐观的小周。我祝福杨沫能找到她真正的幸福,我也相信能拥有她的男人一定也是最幸福的。
而我也要继续寻找我的幸福,还是和以前一样,一个梦想的家,还有一个陪着我一起住在这个梦想家里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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