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吓杀人
夜已深。
一到了深夜,声音就多了。
鸟笼的摇曳,秋虫的鸣叫,本来很微弱的声音,现在都已听得很清楚。
天外还有风声,还有雁声。
雁声更嘹亮,更凄凉。
深怕数秋更,况复秋声彻夜惊。第一雁声听不得,才听,又是秋虫第一声。
凄绝梦回程,冷雨愁花伴小庭。遥想故人千里外,关情,一样疏窗一样灯。
秋声中的雁声,几乎被诗人普遍地应用,黄仲则这首词正是一个例子,他却说第一听不得的是雁声。
只因为一听到雁声,愁思很容易就来了。
张铁、林平现在来的却不是愁思。
就连这雁声,在他们听来也只有恐怖的感觉。
剖开的尸体已用白布盖好,还有萧百草、老掌柜,两个官差的两具尸体亦已搬到一旁。
凄冷的灯光照耀之下,死人的面庞说不出的可怕。
谭门三霸天的尸体虽在白布的下面,可惜他们都曾看过尸体的解剖,都已留下深刻的印象。
只要目光落在白布上,他们就仿佛已看见白布下的死人。
他们的目光却又不由自己。
因为那边不时有声音传来。
苍蝇展翅的声音。
现在只不过初秋,还是苍蝇的季节。
苍蝇在夜间出现,总喜欢飞舞在灯火的周围,何况这灯火之下还有尸体。
谭门三霸天的尸体已开始发臭。
发臭的尸体对苍蝇来说本就有一种很强烈的诱惑。
血腥味也是。
所以另外的四具尸体之上,也有苍蝇在盘旋。
这种声音在他们的感觉,已不只是讨厌。
他们已停下说话。
说话是驱除恐怖的一种很好的办法,但也要有说话的心情。
他们现在只想赶快离开这地方。
只是想。
总算他们的胆子还够大,还支持得住。
胆子不够大的人,根本就不能追随常笑出入。
夜更深。
窗外冷雾凄迷。
风穿窗吹入,吹入了冷雾。
灯光在冷雾中朦胧,活人的脸庞,死人的脸庞,也都在冷雾中朦胧了。
这冷雾简直就像是在人身上透出来。
活人有人气,死人亦有鬼气。
鬼气自然比人气更重。
鬼气阴森!
张铁、林平只觉得整个身子就像是浸在冰水中。
好在常笑一留就留下两个人。
漫漫长夜,如果只有一个人,真不知怎样度过。
他们两个人私下亦打算不离开对方。
只可惜一个人本身往往也有很多事情由不得自己。
张铁并不想这时上茅厕,但需要的时候,他却也没有办法。
他当然不好意思解决这种事都要林平陪伴左右。
林平更不好意思跟去。
于是就只剩下林平一个人。
在这种环境之下,身旁有一个活人总比连一个活人也没有好。
张铁一离开,林平就慌了。
他忽然觉得这店堂又冷了几分。
少了一个活人,鬼气自然相应重了。
他的额上却有汗。
冷汗。
也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声微弱的叹息。
声音是从他身后传来,他没有回头,面容却一宽,道:“这么快?”
话一出口,他的面色就变了。
张铁才出去,没有理由这么快回来。
张铁的脚步也没有这么轻。
他根本就没有听到脚步声。
“谁?”一声轻叱,他急忙回头。
这一动,他就发觉自己的脖子已不能扭动,一双冰冷的手已从后面伸来,扼住了他的脖子。
那简直不像是人的手。
不是人又是什么?
鬼?僵尸?
林平面都青了,脱口一声惨呼。
店堂后面的院子非常阴森。
没有灯,只有天边的一弯新月斜照下暗淡的光芒。
没有灯的地方本来就已够阴森的了,何况这院子当中还植着一株白杨。
白杨蒂长叶大,风一吹就沙沙作响,是秋树中最令人萧瑟的一种,亦是萧瑟秋声的代表。
院子里的西风此际正急。
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
在这个院子,这个时候,又岂止愁杀人,简直已吓杀人。
张铁心胆都寒了。
他的名字虽有一个铁字,在他的身上,却只有一样东西是铁打的。
他的刀。
刀锋虽未出鞘,刀柄已在他的手中。
在这个地方,无论在做什么,他都绝不会让那把刀离开他的手。
刀有杀气,一刀在手,据讲连鬼神都要让三分,他一手握刀,一手正要拉开裤子,就听到林平那一声凄厉已极的惨呼。
他的一张脸立时白了,刀“锵啷”出鞘,慌忙奔回。
店堂中冷雾更浓,灯光浓雾中更暗淡。
林平已倒在地上。
他整张脸庞都已扭曲,一脸惊惧之色。
这惊惧之色,你说有多强烈就有多强烈。
他的眼睁大,眼珠已凝结。
死人的眼瞳根本就再没有变化。
看样子他竟是给吓死的。
他的身上并没有血,身上衣服却已萎缩,整个身子都在散发着迷蒙的白烟。
绝不是风吹入来的冷雾,也绝不是死气。
死气无色,冷雾通常只带着夜间的木叶清香,这白烟却飘着刺鼻的恶臭。
迷蒙的白烟之中,林平外面的肌肤竟是在销蚀。
只不过刹那,他的手已不像人的手,他的面庞也已不再像人的面庞。
肌肉销蚀,现出了骨头,连骨头都开始销蚀。
风吹过,骨肉散成了飞灰,散入冷雾中。
张铁死盯着林平的尸体,一个身子僵住在那里,他的手已冰冷,甚至他的心都已冰冷,冷雾仿佛已结成尖针刺入他的心深处。
他奔回来的时候,店堂中并没有人。
现在也没有,但不知怎的,他总觉得是有人存在,并且已待在身后。
他突然回头。
在他的身后,果然站着一个人。
他只是突然惊觉,完全不知那个人什么时候来到了身后。
那个人简直就像是冥府中放出来的幽灵。
事实上,那个人的确已死了七八天,已没有可能是一个人,却只怕还没有到冥府报到。
这两天他还在人间徘徊。
他还是一具僵尸。
冷漠的脸庞,残酷的眼神。
站在张铁身后的那个赫然是铁恨。
“铁手无情”铁恨!
他的面容如生,一个身子仍标枪般挺直。
僵尸的身子本来就挺直,直得很。
僵尸的脸庞,你又知不知道是什么模样?
突然看到死板板的一张僵尸脸庞,你又害不害怕?
“铁都头!”
张铁失声惊呼,一张脸刹那死白。
他惊呼的声音很奇怪,完全不像是他本来的声音。
他面上的表情更奇怪,就像是一个人突然见到鬼一样。
他害怕见鬼。
铁恨仿佛没有听到,面上完全没有表情,双脚一跳,跳到了张铁的面前。
张铁一声怪叫,忙举起手中刀。
死在他这把刀之下已有不少人,刀上已有了杀气。僵尸不会死,却可能倒在刀的杀气之下。只可惜他的刀还未举起,铁恨双手已扼住了他的咽喉。
铁手本已无情,变了僵尸更不会留情了。
“僵尸——”张铁嘶声惨呼未绝,语声便已被扼断,舌头却被扼了出来。
他的眼也死鱼一样突出。
一股腥臭的气味突然在他胯下涌出,他的一条裤子已全都湿了。
铁恨这才松开手。
他的眼珠子在转。
僵尸的眼珠是不是还会转动?
目光落在萧百草的尸身之上,铁恨的面上竟露了惋惜之色。
僵尸的面容是不是还有变化?
僵尸是不是还有感情?
鲜红的门,红如鲜血。
巷子里只有这扇红门。
鹦鹉楼也就在这红门之后。
门户已打开。
应门的仍是那个小姑娘,穿着套红衣裳,一双眸子都黑漆的那个小姑娘。
给王风开门的时候,她上上下下最少打量了王风十眼,现在给常笑开门,却连正眼也不敢望一眼常笑,好像她已看出这个人比王风更难惹。
她低着头,嗫嚅着道:“你们是……”
安子豪一旁道:“我们是来查案的。”
小姑娘这才看到安子豪,奇怪地望着他。
安子豪随即问道:“血奴在不在?”
小姑娘道:“在,我去替你们通传。”
安子豪还未表示意见,常笑已摇头,道:“不必,我们这就去找她。”
这句话出口,他的脚步已举起,一步跨入去。安子豪慌忙上前引路。
小姑娘赶紧让开,一句话也不敢再多讲。
她虽然年纪小,见识也不多,却已看出常笑亦是个官,比安子豪更大的官,无论常笑做什么,她都只能一旁看着,甚至连看最好也不看,远远地躲避开去。
她当然没有跟在后面。
穿过回廊,走过花径。
花寒依稀梦,蝉语诉秋心。
一路上就只有花香,只有虫声,莫说歌声无影,连酒气都没有。
这并不像往日的鹦鹉楼,更不像是个妓院。
现在这时间正是妓院的黄金时间,但除了他们一行十人,除了开门的红衣小姑娘,没有其他人走动。
左右的楼房都有灯光,窗纸上亦有人影。
沉默的人影,仿佛在偷窥着这些不寻常的来客。
山雨欲来风满楼。
他们莫非已听到风声,先躲了起来?
常笑走着忽然道:“这妓院的生意似乎并不好。”
安子豪立刻摇头道:“只是今夜不好。”
常笑道:“我要来这妓院搜查一事已传了开去?”
安子豪道:“这里的地方虽小,人可不少,嘴巴很多。”
常笑道:“聪明人也很多。”
安子豪道:“事情发生在平安老店、鹦鹉楼两个地方,大人既去了平安老店,他们并不难想到接着必会来鹦鹉楼。”
常笑忽笑道:“昨夜出现的僵尸,是不是也是一个原因?”
安子豪勉强一笑,道:“我看就是了。”
一句话还未说完,他已打了两个寒噤。
夜色已很浓,这时候僵尸已出动。
常笑盯着安子豪道:“你的胆子并不大。”
安子豪苦笑道:“本来就不大。”
常笑道:“你真的相信有僵尸这样的东西存在?”
安子豪叹了一口气,道:“我那个手下毫无疑问是给活生生吓死的。”
常笑道:“并不一定僵尸才可吓死人。”他一声冷笑,又道,“你那个手下,一个人私自转回,绝不会没有原因。”
安子豪道:“也许他有所发现。”
常笑冷笑道:“为什么你不说他看中了铁恨口衔的辟毒珠?”
安子豪没有作声。
常笑接道:“你还有的那个手下不是说过他们撬开棺材之际,看到铁恨面目如生,并不像死了七八天的人,王风告诉他们那完全因为铁恨口里衔的辟毒珠,才能够保持尸体不变。”
安子豪点头。
常笑道:“那样的一颗珠子,你可知什么价值?”
安子豪道:“价值连城。”
常笑道:“是不是足以引人犯罪?”
安子豪微喟道:“我那个手下为人的确有些贪心。”
常笑道:“一个人做贼不免心虚,如果胆子本来就已不很大,不要说僵尸,一个人突然从棺材里站起来,已足以将他吓死。”
安子豪结结巴巴地道:“可是……棺材里卧着的是铁恨,铁恨已经死了七八天,已钉在棺材里七八天。”
即使是活人,给钉在棺材里七八天,不闷死也饿死了。
死人是不是还能复活?
这就是问谁,谁也会摇头。
但古老相传,死人是有可能变成僵尸。
这传说是否真实,却没有人敢肯定。
世间本就有很多令人无法相信,但又无法解释的事情。
这件事常笑是不是就可以解释?
常笑没有解释,冷笑道:“谁知道铁恨那七八天是否一直都钉在棺材里?”
安子豪道:“最低限度还有个人知道。”
常笑道:“你是说王风?”
安子豪道:“他一定知道,问题只是他肯不肯说老实话。”
常笑道:“在我的面前,没有人敢不说老实话。”
这是不是太夸口?太自信?
他补充道:“据我知道,在他的面前就只有一条路,没有人想走那条路。”
那一条也就是死路。
安子豪又不作声。
对于常笑的话,他不愿置议,也不敢置议。
常笑接问道:“他是不是还在鹦鹉楼?”
安子豪道:“今早,我找他问话的时候还在。”
王风现在并不在。
鹦鹉楼中就只有一个血奴。
五丈宽的墙壁散发着白粉的气味,聚会在奇浓嘉嘉普的十万妖魔,妖魔膜拜的魔王,十万把魔刀下的十万滴魔血,魔血化成的鹦鹉,还有血鹦鹉的十三臣子——十三只血奴都已消失在这白粉的后面。
墙壁已被粉饰得雪白,只是面普通的墙壁。
在魔画的衬托下,这地方简直像个地狱。
美丽的地狱,一夜之间就毁在王风手下。
没有了魔画,这地方也只是个普通地方。
所以常笑并不像王风,第一眼并没有落在墙壁之下。
他的第一眼落在血奴的身上。
这地方现在还有什么比血奴更惹人注目?
血奴已换过了整套的衣衫,左半身已不像初生的婴儿,整个人已不像鹦鹉的臣子。
但她还是叫作血奴,她也依然美丽。
美丽的女孩子本就已惹人注目。
常笑的目光却并没有被她吸引,很快就转开。
硬底的皮靴,带刺的长鞭,三丈宽的大床,床顶上挂着的钩子,刚粉刷过的墙壁,常笑的目光一一从上面掠过,才又转回血奴面上。
“你就是血奴?”他带着笑问。
“嗯。”血奴笑着应。
妩媚的声音,甜美的笑容,她好像很欢迎常笑的降临。
常笑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她一遍,道:“听讲你向来只穿一半衣服。”
血奴笑道:“这是事实。”
常笑道:“现在你穿得很整齐。”
血奴道:“因为我怕着凉。”
常笑道:“这几天都差不多,并不冷。”
血奴道:“昨夜出现了僵尸之后,这地方不知怎的就变得阴阴森森。”
一说到僵尸,她的语声就不很稳定。
常笑道:“你也怕僵尸?”
血奴道:“我只是一个女孩子。”
女孩子的胆子普遍来说都不大。
常笑道:“那干吗你不离开,还留在这里?”
“我没有地方好去。”血奴的眼圈似乎红了。
一个女孩子如果还有地方去,亦不会留在妓院。
常笑道:“李大娘那里不好?”
血奴的面色马上变了,冷冷道:“如果好我根本就不会来这里。”
李大娘是血奴的母亲,做母亲的如果是个好母亲,做女儿的也根本就不会做妓女。
常笑点点头,目光转向放在那边墙下的棺材,道:“最低限度你也得搬走那副棺材,难道你不知道那副棺材就是僵尸的窝,僵尸随时都可能走回他的窝休息?”
血奴的脸不由白了,吃吃道:“这副棺材并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能私自将它搬走。”
常笑道:“王风不肯将这副棺材搬走?”
血奴道:“我没有问他,今天早上一时间又想不起。”
常笑诧声道:“整整的一天,他去了什么地方?”
血奴道:“不知道。”
“一句话也没有留下?”
“他曾经说过去找他朋友的尸体。”
“铁恨的僵尸?”
血奴点头道:“僵尸在日间据讲只是一具尸体,听他说,他是想尽快将尸体找到。”
常笑道:“为什么?”
血奴道:“只要找到尸体,他说也许就有办法制止铁恨再变僵尸,他似乎很不想他的朋友再变僵尸害人。”
常笑冷冷笑道:“他是个巫师?也懂得降魔捉鬼?”
血奴答不出。
常笑随又道:“如果已找到僵尸,他势必会搬回来,再放入棺材钉好,现在已是僵尸出现的时候,还不回来,难道他找不到尸体,索性找僵尸去了?”
安子豪插口道:“说不定他现在已找上僵尸,被僵尸扼住咽喉,再不会回来了。”
这些话出口,他自己已先打了几个冷战。
血奴的脸庞更加白了。
常笑却全无反应,一样的面色,一样的笑容,目光落在棺材之上,道:“棺材的钉口之上,也一样可以看出棺盖这七八天之间是否都钉稳。”
不用他再行吩咐,方才解剖尸体的两个官差已自越众而出。
仵作这一行出身的人,对棺材这种东西本来就很有研究。
常笑也没有再行吩咐,转顾安子豪:“万通剩下的那一摊脓血,那一只黑手,在什么地方?”
安子豪道:“在楼下,楼梯后面的小屋子里。”
常笑目光又一转,道:“唐老大,唐老二,你们两个随他走一趟,董昌,你也去。”
唐氏兄弟应声走向安子豪,正向棺材走去的那两个官差中的一个应声亦停下了脚步。
常笑随即又道:“检验那棺材一个人已足够。”
董昌连声应是,改向安子豪走去。
安子豪慌忙退出楼外,在前面引路。
常笑看着他们四人离开,喃喃自语道:“脓血,黑手,这如果不是真的僵尸在作祟,相信就是毒药所做成的结果。”
这如果只是毒药所做成的结果,以唐氏兄弟对毒药的认识,再加上一个仵作出身的董昌,应该有一个水落石出了。
事情是不是这样简单?
灯光虽明亮,到了那边的墙壁,已变得暗淡。
棺材在暗淡的灯光之下,更觉得恐怖。
那官差因此将旁边的一盏灯也拿过去。
他只是为了方便自己工作。
做他这种工作,即使经验丰富,环境不够光亮,亦很容易判断错误。
多了那盏灯,棺材便有了光彩,虽然始终是死亡的象征,看起来总算已没有那么恐怖。
棺盖已先后两次打开,第二次打开之后,就没有钉上,因为尸体已不在里面。
尸体已变成僵尸跑掉。
在未找到僵尸,未寻回尸体之前,棺盖钉上岂非就很多余。
王风甚至没有将棺盖盖好,只是随随便便地搁在棺材上面,盖不住棺头,露出了两三寸的一道空隙。
所以要打开这副棺材实在不是一件难事。
那官差将灯放在旁边的一张几子上,走上前去,偏身一伸手,就将那棺盖捧开。
棺盖一打开,“嗖”的一个人就从棺材里直挺挺地弹了起来。
僵尸!
棺材是死人的东西。
从棺材里出来的难道还会是一个活人?
死人之中,据讲就只有一种僵尸还可以跳动。
——那副棺材就是僵尸的窝,僵尸随时都可能走回他的窝休息。
想到自己说过的这些话,常笑不由得激灵灵地打了个冷战。
其他的官差却吓惨了。
血奴更就像踩了尾巴的母猫,尖声惊叫了起来。
吓得最惨的当然是那个捧开棺盖的官差。
他虽然仵作出身,这还是第一次遇上尸变,看见僵尸。
惨白色的衣衫在惨白色的灯光下,就像是一团雾。
僵尸双掌齐眉,双袖掩脸,只一跳就跳出了棺材,跳落在那个官差身旁。
他的身上仿佛透着砭骨的寒气,一动寒气就变成了阴风,吹灭了几上的灯光。
没有了那惨白的灯光,那官差的面庞也一样发白,他的眼已睁大,眼中充满了惊惧,强烈的惊惧。
他想走,但双脚完全不受指挥,就像给钉子钉死在地上。
他想叫,口腔的水分却都似已被阴风吹成了寒冰,封住了咽喉。
“砰”的一声,他捧着的棺盖脱手坠地,他的整个身子亦瘫软了下去。
僵尸却没有再动,凄冷的目光从双袖缝中射出,瞪着那个官差瘫软在地上,标枪般挺直的身子突然一弯,坐倒在棺材缘,一双袖子亦随着垂下,然后他就咧开嘴巴,放声大笑起来。
好得意的笑声,好可怕的笑声。
在这种环境下听来更可怕。
这笑声一起,最少有一半的官差给笑得失魂落魄。
僵尸是不是也能笑?
这笑声是不是已能笑散生人的魂魄?
女孩子胆子通常都比较小,这一次却是例外。
血奴本已吓得随时都可能昏倒,但僵尸的袖子一垂下,僵尸的笑声一响起,她浑身竟好像有了气力,苍白的脸庞亦泛起了红晕。
她居然睁眼瞪着那个僵尸。
看她的表情,简直就要冲过去打那个僵尸一拳,咬那个僵尸一口。
她竟然真的冲过去。
一冲过去她的拳头就落下。
虽然并没有咬那个僵尸一口,她最少打了那个僵尸十拳。
好大的胆子。
莫非她又已着了魔,昨夜消失在墙壁上的那第十三只怪鸟,那第十三只血奴已附在她的身上?
血奴是血鹦鹉的奴才,也是奇浓嘉嘉普魔域中的一种妖魔。
妖魔打僵尸,这岂非就是鬼打鬼?
常笑的胆子更大。
开始的时候,他也很惊讶,但现在,他的面上只有冷酷的笑容。
僵尸的笑声一入耳,他的手就已握住了剑柄。
剑现在仍在鞘内,杀气却已蕴斥于整间小楼。
这杀气竟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
他的一双眼亦是杀机毕露,迫视着那具僵尸。
虽然,他还未有所行动,人剑已经呼之欲出。
人未出,剑未出。
话反倒先出了:“住手。”
一声断喝霹雳一样击下,满楼鬼气顿被击散。
常笑的嗓门实在够大。
一个做了十多年大官,打了十多年官腔的人,嗓门不大才怪。
何况他还练了二十年的气功。
血奴已经住手,那双手却不是给常笑喝住,而是给那只僵尸硬拉住的。
要拉住她那双手实在不容易,她凶起来简直就像真的有魔神附体,气力大得吓人。
僵尸几乎是用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她拉住。
总算他已有两次经验,这一次已没有前两次那么狼狈。
这具僵尸当然就是王风。
血奴好容易才放弃挣扎,喘息着在棺缘,在王风身旁坐下。
袖子才放下一半,她就已认出那不是铁恨的僵尸,也不是其他孤魂野鬼,是王风。
她给吓惨了,王风却笑得那么开心。
那就算是王风真的已变了僵尸,她也要冲过去,揍他一顿的了。
她喘着气,瞪着王风,突然问道:“你什么时候变作僵尸的?”
王风勉强收住了笑声,道:“今天早上你在换衣服的时候我已卧在棺材里面。”
血奴一张脸上立时发红,道:“你都看到了?”
王风道:“那时候我还没有睡着。”
他的目光已变得蒙眬。
是不是他又想起了血奴一身缎子一样光滑的肌肤?
那一对轻揉在胸膛上的手?那满面如痴如醉的神情?
他虽然没有说出来,血奴已肯定他一切都已看在眼内,她绝不相信这个人当时会老老实实地卧在棺材里面。
她叫了起来:“打死你,打死你——”
她口里说得虽凶,心中当然并不是真的想打死王风。
王风也根本就没有放开她的手。
两人立时又扭作一团,简直就旁若无人。
那些官差不由得目定口呆,一个个都好像已变了僵尸。
常笑却气得面都青了。
他又一声大喝:“住手!”
这一声更响亮,给他这一喝,整个屋子都几乎起了震动。
就算是死人,只怕也会给他这一喝便喝得跳起来。
血奴就给喝得跳起来。
王风虽然没有跳起,拉住血奴的那双手不觉已松开。
他的面上居然还有笑意,笑望着常笑,忽然道:“你好像个做官的?”
常笑铁青着脸,冷声道:“十年前我就已做官。”
王风道:“怪不得你的嗓门这么大。”
常笑盯着他,道:“你不怕官?”
王风笑道:“我又没有犯法,为什么要怕官。”
常笑冷笑一声,道:“你躲在棺材里干什么?”
王风道:“睡觉。”
常笑目光一扫,道:“这里有三丈宽的大床。”
王风笑道:“我就算不睡在床上,只睡在棺材里,也好像不犯法。”
常笑道:“吓人就犯法了。”
王风瞟一眼挣扎着正要爬起来的那个官差,道:“我没有吓人,只不过从睡觉的地方跳出来。”他又笑,接道,“你属下的胆子,似乎并不大。”
常笑眼角的肌肉一跳,冷冷道:“你的胆子却不小。”
王风道:“本来就不小。”
常笑闷哼道:“怪不得胆敢在棺材里面睡觉。”
王风道:“不敢也要敢。”
常笑道:“你知不知道棺材是用来放死人的?”
“知道。”
“你知不知道这棺材已睡过死人?”
“知道。”
“什么都知道,你这是喜欢棺材的了?”
王风立刻就摇头:“不喜欢。”
“不喜欢为什么要睡进去?”
“我没有地方好睡。”
常笑的目光又落在三丈宽的大床上,道:“这张床也不好?”
王风道:“对别人很好,但对我却不好。”他笑着解释,“今天早上我实在太疲倦,除非不睡,一睡势必就像死人一样。”
常笑道:“所以你索性就睡进棺材?”
王风道:“这并不是真正的原因。”
常笑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
王风道:“我不想这么快就真的变成死人。”
常笑一怔道:“有人要杀你?”
王风道:“有,昨天就已有四个,真正要杀我的却不是他们。”
常笑道:“他们只是四个刽子手?”
王风道:“我看就是了。”
常笑道:“你到底开罪了什么人?”
王风道:“什么人我也没有开罪,他们要杀我也许就因为我留在这里,因为我是一个聪明人。”
常笑道:“据我所知聪明人的确都不怎样长命。”
王风道:“有时是的。”
常笑道:“有时是指什么时候?”
王风道:“当他让别人都觉得他有点危险的时候。”
这本来是武镇山武三爷说的话,他记得这么清楚,莫非是觉得这话很有道理?
常笑点头道:“一个人使人有危险感觉,一定不会受欢迎。”
王风道:“处理一个对自己有危险的人,你当然知道最好是用什么方法。”
常笑连连点头道:“那种方法的确好,我也时常用。”
王风道:“好办法未必就一定有效。”
常笑道:“如果他们发觉你死人一样睡着,那就会有效的了。”
王风道:“所以我只有睡进棺材。”
常笑道:“棺材亦未必安全,一旦被发现了,很容易就给活活钉在棺材里面,那又是怎样的一种死法,你是否能够想象?”
王风打了个寒噤,道:“好在那副棺材曾经走出过一具僵尸。”
常笑道:“那样的一副棺材当然没有人愿意走进去,如果不怕僵尸回窝时遇上,实在是一个很好的睡觉地方。”
王风道:“好就说不上,里面有石灰,还躺过死人,幸好死人跟我是朋友,看在安全份上亦只好将就将就。”他忽然叹了一口气,道,“可惜就连这种地方我也只能睡一次。”
揭发了的秘密就不再成为秘密,如果他再睡进这副棺材,很可能就永远睡下去,永远不会再出来的了。
常笑冷冷地凝注着王风,忽然说道:“你怕死?”
王风立刻摇头。
常笑冷冷地一哼,道:“我看你简直就怕得很。”
王风道:“我只是不想死得不明不白。”他笑笑,忽然问,“死有什么可怕?”
死的确没有什么可怕。
不用再受烈日的煎烤,不用再受寒风的刺割。
没有忧伤,没有痛苦。
再不必耽迷于卑贱的思想,再不必热切去贪求什么。
死,其实只是一种解脱。
在王风来说,死,更是他生命中最美丽的冒险。
一根要命的阎王针,早就已决定了他的生命。
他本来只能再活半个时辰,因为运气好,死前遇上了天下第一名医叶天士,才保住了性命,却也只能再活一百天。
一百天现在已过了四十九天。
只剩五十一天。
五十一天并不是五十一年,早死五十一天与迟死五十一天似乎没有多大的分别。
他又怎还会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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