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供述
只是,往下的进展并不如期待。
小半天后,马辉师徒回来,一见洛静就摇头说:“没有查到,我们勘验了嫌疑人的屋内、屋外,甚至在地面挖掘了,没看到关于劫杀案的任何线索,没有凶器、赃物、血液。”
“这样啊……”
“当然,他家里的东西大部分都搬回分局了,我们会对那些物品做后续鉴定,只是你们别抱太大希望。”
“我知道。”
“对了,洛组长,那部手机我们前头也查了,只有两个人的指纹,就是张潘和受害者的。”
这结果并不意外。
“还有,金湾路案发现场那里采集到的指纹和脚印的比对也出来了,我让六子去把报告给你取过来吧。”
“不,我亲自去取吧。”
洛静对这一项的鉴定更看重。
刑事科学技术室,马辉递给洛静报告纸,并亲自讲解说:“现场那里垃圾袋和垃圾桶上的指纹都归属于楼前身饭店的员工及那位垃圾运送的卡车司机的,地面的近期脚印也有他们的,除此之外,就还剩一组脚印没有找到匹配对象。”
“噢?”
脚印竟有一组无匹配?难道是……
马辉说:“这组脚印从形体和鞋底纹看,属于一双运动鞋的,且纹路磨损小,显然是新鞋,根据长度、踏地深度等数据看,其主人身高该有180厘米出头,体重75公斤左右,当然,像是行走习惯啊之类,我们后续还会分析,那里的脚印实在是太浅太模糊了。”
“辛苦你们了。”
“应该的……”
拿着资料,从技术室回去,洛静满脑子都在想。
身高一米八零以上,体重75公斤左右,而昨夜抓获的张潘一米七不到,人也瘦骨嶙峋,实在不符合。
路上,小张找到了她,汇报说:“组长,张潘的资料我也查了,犯罪数据库里没匹配的,至于他的个人经历,貌似是数年前来中山市打工,结果因为赌钱欠了债被公司开除,没脸回去,所以成了流浪汉……唉,这小子竟然不是逃犯!”
听小张的语气,还是蛮失望的。
洛静脚步停下,忽说:“再审张潘……”
审讯室。
“张潘,你一直说,手机是捡的,那么,是在哪里捡的,什么时间?”
张潘一看提审者只有两个,洛静的语气也没那么严厉了,松了口气,知道清白大致保住了,回答说:“就是昨天,上午9点出头吧,在金湾路那附近一个垃圾桶……但我到那里只是去找矿泉水瓶卖啊,跟抢劫杀人案绝对没有关系!”
“我明白,你继续讲,手机是谁丢进垃圾桶的,你见到没有?”
“嗯……”
张潘努力回想了一下,说:“我也说不太好……当时我正低头捡一个瓶子,忽听到前头有什么被丢进垃圾桶的声音,忙抬头,就见一个人从垃圾桶那里走了过去,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个人丢的,反正我赶紧跑到垃圾桶那里往里一掏,竟然是一部手机,看着还很高档,我太高兴了,因为那手机还开着机,显然没坏,我怕有什么失主来电,赶紧把手机关了,路过那个狭窄通道的路口时,见你们警察在查什么,心虚赶紧走了,到了晚上才开机看,好久没上网了,我就用它来上网……”
洛静忙抓住关键问:“那个丢手机的人什么样子,你记得么?”
“嗯,我只看到了背影,而且那垃圾桶就在路拐角,他一转身就不见了,不过,他好像蛮高的,头发不多,上身穿一件橘黄色的衣服,裤子没注意,但鞋好像是运动鞋吧……”
详细询问并记录了张潘目击到的那个丢手机者的个体特征资料,审讯结束,洛静和小张离开了审讯室。
小张说:“组长,就算他不是前科犯,也不代表不是本案凶手啊,那个所谓丢手机的人,说不定是他捏造出来的……”
洛静打断他,说:“不久前马辉回来了,在张潘家那里没搜到任何证据,而且,你看看这个。”
小张接过那张脚印的数据报告,嘀咕:一米八零?
“张,召集所有人开会,包括老黑和小赵,也让他们回来。”
“我知道了……”
不久后,专案组八人集中在了小会议室里,洛静将马辉的报告、对张潘的二审结果讲述了一遍,说:“现在初步排除张潘的嫌疑,重点调查符合1米八零以上、体重75公斤、上身橘黄色外套、脚上是运动鞋的人。”
小韩说:“啊,可是师姐,没有容貌,那要怎么查,去金湾路那里走访?”
洛静摇头,说:“不,尸检报告虽说还未出来,但受害人死于9点左右应该是不会错的,张潘目击到的那个人是在9点出头丢弃的手机,可判断为刚离开作案现场,我们昨天不是拷贝了那片区域的监控视频么,根据以上的凶手特征,看有没有拍到他!”
然后诸人一块儿利用办公室的电脑察看视频。
一米八零……橘黄上衣……运动鞋……头发不多……
尽管有这么明确的特征,查了一圈,还是没发现。
不得不暂停下来商议。
方乐说:“如果监控里没发现,一种可能是此人有心避开了监控,第二种可能就是他临时改换了装扮……我建议,让张潘指认捡拾手机的那个具体地点,由那里再铺展走访。”
洛静点头。
就算方乐不提,她也会这么做的。
老柯则说:“我觉得,还是要从犯案的逻辑来思考线索,那个作案地点偏僻,凶手有何把握成诚会走那里?难道他只是从潜伏干等随机抢劫么?但受害人偏偏携带了巨量现金,我不觉得凶手选上他会是巧合,再说受害人就算从那里过,整个用时也不过一两分钟,这种抢劫时机几乎可说转瞬即逝。”
洛静有些明白了,说:“你的意思,是凶手该是一路跟着受害人的,跟到那条狭径时觉得时机成熟,从而作案?”
老柯点头,说:“常规抢劫案的作案模式,许多也是这一类型的,何况受害人是从银行取款出来,在以往的劫案中,不少罪犯都是盯着银行进出的人来选目标,或蹲守在ATM机附近,取款者一离开就跟上。”
其他人也都点头,觉得说得有理。
洛静有了决定,说:“那么现在换个视角,从那些监控视频里找寻受害人成诚的踪影,分析他前后左右有无可疑跟踪着的人,不论跟踪者什么装束,只要身高符合1米80……”
方乐此刻举手提议说:“虽说案发现场只有一组可疑脚印,但不见得凶手没有共犯,或许行凶的是一人,还有其他人盯梢、遴选目标呢。”
也有道理。
洛静继续说:“那就不要局限于身高或者性别,只要有可疑跟踪或监视受害人的,一律锁定出来,包括边跟着边打手机的那些群体。”
“明白!”
继续探究视频,换为成诚的视角。
很可惜的是,也并没有找寻到这样的嫌疑者。
小张说:“不对呀,就算在别的地方那个跟踪者可以避开监控,银行那里总不会吧?难道那人是躲在哪里用望远镜看的?”
洛静正要回答,手机响了,她接听完就说:“尸检报告出来了,小飞,你到法医处取一下报告……”
“死者因脑部遭受多次、强烈重击导致脑体受损及内出血死亡,受袭击部位分别在前额、太阳穴等颅骨部位,以及面部……”
“推断凶器是一把金属棍棒,表体浑圆,直径3厘米左右,长度一米出头,总重35公斤以上……”
“作案用的布兜内沾染的血液、皮肤组织、脑浆成分皆属于死者,布兜的纤维中有洗洁剂成分,布料为帆布……”
上面即是尸检报告里的重点文字,至于死亡时间之类,和前头的推断无出入,也不赘述。
洛静在众人看完报告后,说:“既然凶手可以丢弃赃物的手机,那么作案用的凶器、衣物、鞋子也可能丢弃,死者的手包也是,案发现场及张潘所指认区域附近的垃圾弃置点、一路的各种死角、角落都要安排人清查。”
队员们都点头。
方乐忽又举手说:“洛组,各位,如果凶器是一根一米以上的棍子的话,直径3厘米,重量不下七斤,那么不该是那种伸缩或者折叠的空心棍子,而是个实体的金属棒,这样的道具在大白天持着行走在路上是很难不被注意到的,如果要隐藏,就不得不置于其他的包裹、载具之中,我建议是不是在从这个角度查查呢?”
倒也有理。
洛静又安排分析视频。
不过,依旧没有发现。
尤其是银行前头的那段监控里,连个提着行李箱的行人都没有。
这下,方乐沉默了。
那个银行前面的区域,凶手是无论如何避不开摄像头的啊,怎么就没拍到那人呢?如果不从银行那里就跟踪死者,凶手如何确定下手机会,甚至如何知道死者就带着钱呢……
这时候,办公室电话又响,是电信运营商,说是死者的通讯记录查到了,洛静让传真过来。
看着传真机吐出来的通讯记录,方乐忽提出:“洛警官,我能先看看这记录么?还有,死者的手机取证也完了吧,能不能取回来,一同参详?”
不知道方乐要做什么,洛静还是吩咐:“小飞,你去技术科要手机。”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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