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攀交
洛静接到了那个追杀者面目还原之后的资料,将其交付给袁大伟,由袁大伟使用资源查人。
当然对这样的调查不要报太大希望。
对那个锁定的金三儿最早被追杀的街区周遭的调查也暂时无结果。
金三儿的审讯也不顺利,明明上次袁大伟的劝诱像是起了效果,但在其后,几次提审,金三儿再度变回了木头人,一言不发,即便再将袁大伟的那套说辞搬出来都没用。
警方从上到下,参与此案的人都不理解金三儿为何被追杀了还如此守口如瓶。
孙川渐渐不太对金三儿口供的事上心,有的罪犯,不是言辞可说动的。
但这时候,方乐却嘻嘻哈哈地敲了他办公室的门。
孙川对这侄子也蛮熟悉的了,没好气地说:“小子,工作时间,没空陪你闲聊,你要做什么?”
方乐搬一把椅子挪近坐下,嘿嘿笑说:“我有一个计划能让金三儿开口,叔,您要听么?”
“哦?”孙川蛮有兴趣的样子,放下正写字的笔,说:“你讲吧。”
方乐由桌面附耳过去,嘀嘀咕咕将那个主意讲了。
孙川刚听了个大概,就斥责:“胡闹,简直胡闹,警察怎么可能做这种事!”
这小子,是不是港片看多了,把警察当什么了,他竟建议,安排两个假囚犯进去,和金三儿关到一起,再执行一场假刺杀,以此撬动金三儿心防!
且不说能否找到演技这么好形象也符合的人,金三儿那种的,一看就是老江湖,能简单上套?
再说了,即便这主意有用,以自己的风格,堂堂的刑警大队长,也不会同意的,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净出馊主意!
哪想方乐并不对孙川的反应抱期待,又坐回椅子上,换了个正经些的脸色说:“那么叔儿,您能不能同意我去拘押间儿里看看金三儿,我不是警察,和他闲聊闲聊的话,说不定能成朋友呢,有了交情,就好说了。”
这小子,原来真正想做的是这个……
孙川嗤之以鼻,说:“不行。”
“为什么?”方乐不满了,说:“那个团伙的藏身地迟迟没查出来,金三儿不就是唯一突破口了么?如果常规办法不能奏效,为什么就不能让我去套套情报呢,不是什么方法都该试试么?”
孙川很干脆地说:“金三儿是重案嫌疑人,不能随便见,你又不是警察,再说情报有那么好套的?你出去吧小子,我要办公。”
遇到这样一个工作时间就不讲半点人情的叔叔,方乐也无奈了,只好怏怏地离开大队长室。
但方乐可不是个轻易放弃的人,他很快又去磨其他高层,譬如袁大伟。
反正只是去探探间,又不是要提人,不需要最高层的权限吧?
袁大伟开始也没同意,但在被缠磨了几次后,也松了口,对方乐下了诸多禁令细则之后,才将方乐放进去。
初始方乐建议自己伪装囚犯混到金三儿临间,这没谱的主意让袁大伟否了。
方乐进拘押间前,心想,自己有生以来和真正的犯罪分子的独自会面就要开始了。
而且要见的还不是一般人。
他不免激动又夹杂紧张……
可当方乐进去后,这种情绪又很快没了。
这是个安安静静的拘押房,依板墙及铁栅栏孤立成了好几个单独的隔间,金三儿就处于其中一个间里,其他的间则无人,不知是不是为了安保。
方乐来到金三儿的间前,透过栅栏,看到里头铺位上有个面向着墙佝偻着腰躺着的人。
直觉里,方乐认为金三儿并没有睡着。
打个招呼?
“嗨,你好,我叫方乐。”
说完方乐就觉得傻傻的,里头的人自然也没反应。
方乐虽是个自来熟,但不是那种跟谁都没完没了的话唠,他是属于对方不太冷的话,就能慢慢打开话匣子直到熟悉的类型,所以对方冰冷或不理会的话,他也没辙。
没办法,他坐到搬进来的小马扎上,靠近栅栏门,酝酿新氛围。
“你一定不知道我是谁,来这里见你是做什么的吧?”
“我是个写小说的,恰巧在这局子里有亲戚,就知道了你相关的案子,并对你的事万分感兴趣,怎么样,跟我谈谈你的风光往事好不好,据说你盗过墓,盗墓是不是很刺激,碰上过灵异事件么?见过没腐烂的尸体么?我看过小说鬼吹灯,很恐怖的样子,真实的墓穴里有过小说里的情节么……”
无可奈何下,方乐也将自己打造成了一个无聊的话痨,单方面絮絮叨叨自己的诸多想法,当然都无关目前的案子。
如此,半个多个小时后,金三儿终于忍不住了,虽然身体依旧未动,面向着墙,却利用沙哑的声音打断说:“小子,如果你是来给警察当说客的,还是免了吧。”
方乐内心舒了口气,只要开口了就好。
而且听其话意,金三儿已判定自己不是警察,这是好事。
所以方乐说:“当说客当然是任务之一,不然他们也不会让我进来,不过嘛,想结识你才是我的本意,毕竟我说了,我是个写小说的嘛,我想多接触接触一些传奇人物,这对我构思角色是有帮助的。”
这次,金三儿没有接话,依旧一动不动。
方乐知道,再用话痨的手段就无效了。
他沉默了一下,缓缓说:“其实,我第一次去勘查不久前那个劫杀案现场时,就注意到你了。”
说完这句,方乐紧紧盯着栅栏里的人。
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
默数到三十的时候,果然里头的金三儿翻身坐起,面朝方乐,逼问:“什么意思?”
方乐这才有机会近距离实地地观察这个金三儿的样貌。
其貌不扬,这是第一印象。
三十多岁,这是年纪判断。
但确实有一股和寻常贼眉鼠眼的盗贼不同的气质,尤其那对豆眼儿似的眼睛,仿佛要看穿你。
方乐按捺下喜悦,故意挑衅说:“因为你在现场留下了破绽!”
“倒要听听。”
既然断定方乐不是警察,他就不必如临大敌,何况,方乐是要挑战他的专业能力,而当时参与劫案的有不少人,那些于他来说比较外行的人都不见得留什么证据,自己怎么就漏了破绽被注意到呢?
如果只是这小子的话术,算他倒霉接话。
方乐说:“虽然勘验队伍漏过了,但我在死者之一倒地后流出的血液里,发现了一枚很浅很浅的弧形印痕。”
一被提这个,金三儿果然眉抽了一下。
“将那个拍照并取样带回警局分析化验,就出现了很有意思的推论。”
“技侦表示这很可能是一枚脚尖印的残迹,可若是脚印的话,是不该这么浅的,这不符合常规的人体行走时的力学,我的推断是,那是猫人留下的,就是会走猫步的人,因为是猫人,才没有因为贸然踩到血就失去平衡,因为是猫人,所以也没有胡乱将那一脚抽回踩到空地留下血脚印。”
金三儿嘴角又动了动,很不屑,又像无法驳斥的状态。
“取样化验的结果也不简单,报告上说那印痕里基本没留下泥垢之类,但留有轻微纤维。”
“那么,如果那确实是鞋子的脚印的话,就是说这很可能是只布鞋。”
“可就算劫匪有穿布鞋的,从外间来,鞋底又怎么可能这么干净呢?”
“所以关于鞋,我也有个推论。”
“这鞋子主人从外间抵达时,确实是穿一般时候的鞋,但在进屋后,为防留下脚印,他就取出一双随身携带的崭新布鞋换上了。”
“根据这个推理,另外一个细节也可以解释了。”
“你送去挂售的三件首饰,其中那对戒指上检测出了死者之一的血液,我初始以为那是有劫匪将死者手指剁下来后取下来才沾到血的,但技侦说,三件首饰都很新,几乎没被佩戴过。”
“这就奇怪了,新首饰的话,不该在受害人的身上,应该是从家里某处搜寻出来的,怎么就沾上了血呢?结合前头的脚印,我明白经过了。”
“那位猫人虽然在踩到血的第一瞬间停止了动作,没有把脚抽回来踩到别处,但他也不能再用这只鞋来走路了,因为会留下血脚印,所以他以单脚独立的方式,将踩血的那只脚抬起,将鞋子取下来放回口袋或背包里,再换另外一只新鞋或干脆光脚走出别墅,由于将鞋子取下时手可能沾到了鞋尖处的血,猫人没注意,又用手触摸了戒指,所以将血液成分也留在了戒指上,你说我推断得对不对?”
金三儿顿时恨得牙痒痒的。
他说自己怎么突然就被警察盯上了呢。
他唯一可称为破绽的地方,就是到那个铺子里挂售了三样赃物,可那老板干过不少这种事了,很少出问题,怎么那么简单被警方搜到销赃线索?
现在看来,症结就在那个脚印么?
金三儿当然不知道洛静调查珠宝的线索根本与脚印无关,但这已足够让他不将方乐当成一个简单的无聊小子了。
方乐说完,双眼亮晶晶,一副急于求证的样子,问:“我说的对不对,对不对?”
金三儿冷哼一声,又倒头睡到床铺上,面向墙,不理会方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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