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你看我,是人还是鬼?
“老爷子,我来蹬车。
您歇着,把地址告诉我就行。”
我很有眼力劲。
老头也不推脱,估计也是累了。
于是他坐到了三轮车后,我在前面蹬车。
“老爷子,我该怎么称呼您?”
“我姓马,认识的都叫我老马头。你就叫我一声马叔吧。”
我卖力的蹬三轮:“马叔,今晚谢谢你救了我。”
他在后面抽烟,边抽边道:“不用谢。今晚能遇到我,说明你命不该绝。”
紧接着,马叔跟我说起了红衣女鬼的来历。
她叫陆小娜,出身富贵。
胖子卖的那个小区,是个新建的富人区。
在此之前,那一片是个老别墅区。
住的都是有钱人。
陆小娜心地善良,长相漂亮。
二十岁出头,就爱上了一个乡下来的穷小伙。
小伙子挺上进,又勤奋,看起来老老实实的。
不顾父母反对,她毅然决然的嫁给了他。
父母不忍心看女儿受苦,便陪嫁现金、公司。
又买了栋别墅,登记在小夫妻名下。
婚后,陆小娜生了两女一儿,安心在家照顾孩子。
那穷小子则在岳父岳母的帮助下,开拓了自己的事业。
也就在此时,陆小娜的弟弟出了车祸,当场身亡。
陆小娜成了父母唯一的孩子。
理所当然的,以后陆家的财产,都会归夫妻二人所有。
但那穷小子等不及了。
“……有一天,男人在公司加班。
一场意外的火灾,将家中的岳父、岳母,陆小娜和三个孩子,全部烧死。
所有的证据,都证明,那是一场意外。
那个男人,继承了亡妻家所有的财产。
下半年,他就娶了个年轻貌美的女人,从此过起了人上人的生活。”
我隐约猜到了原因,道:“该不会……是她丈夫干的吧?为了她的家产?”
马叔嗯了一声:“那地方后来闹鬼,闹的厉害。
那个鬼就是陆小娜。
不过,她父母并没有变成鬼,但她和三个孩子都成了鬼魂。
她怨气很重,根本不肯上路,发誓要找男人报仇。
而且,她还想养自己的鬼孩子。
所以她才会害人,吸取活人的阳魂,喂养那三个鬼儿女。”
说话间,我们到了马叔的家。
他租住在一个城中村,一楼靠角落的房间。
推门进去,里面只有不到30平米。
环境简陋,但收拾的挺干净。
马叔乐呵呵招呼我进门坐,还给我倒了杯凉白开。
“我是天上的孤辰命,一辈子无儿无女。
我年轻时,娶过一个媳妇儿,她人很好,但早早就死了。
我后来跟着师父,学了‘送阴’的本事。
才知道自己的命,克妻克子。
从那之后,我就干脆一个人过。
一转眼,我今年也整整六十了。
时间过得真快,这辈子,就快到头咯……”
他坐在塑料凳上,笑呵呵的感慨着。
目光一直看着墙壁上的一张黑白照片。
那是一张被放大的老照片,镶嵌在相框里。
相框表面被擦的很干净。
里面是一对年轻男女。
男的穿着白衬衫,神情严肃的看着镜头。
女的扎着麻花辫,穿着花衬衫,端端正正坐着,双手搭在膝盖上。
这是老一辈人拍照的典型姿势,严肃又认真。
我听着他的话,心里很感慨。
有的人,爱了一个人,就是一辈子。
有的人,却能为了利益,对自己的妻儿下手。
马叔收回目光,继续说起了陆小娜的事。
那片别墅区重新开发以后,陆小娜的鬼魂,就一直在那栋楼里游荡。
但通常情况下,她不会离开那栋楼。
因为她的三个孩子,鬼魂比较虚弱,需要她守护。
如今,她盯上我。
很可能是因为,我身上有什么特别吸引她的东西。
但我究竟因为什么,吸引了陆小娜,马叔也看不出来。
现在,他唯一能帮我的,就是给我找个替身。
让陆小娜以为我死了。
从此以后,就不会再来找我麻烦。
说话间,他就从床底下,拖出一个旧箱子。
箱子打开,里面放着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
一眼看去,有布头、有符纸、有干藤条、有枯草根……
各种各样的,塞了一箱子。
马叔道:“我现在就给你做替身。”
他从里头摸出一些东西来。
先用各色布头,缝缝补补。
然后又抓了枯草根填充进去,隐约是个人形的布偶。
最后封针时,马叔让我剪了自己的一撮头发和指甲,一起填入进去。
接着,马叔拿针刺破我的手指取血。
用我的血,给布偶点了眼睛。
然后在一张黄表纸上,写了我的生辰八字焚烧。
又将焚烧的灰烬,抹在了布偶身上。
使得整个布偶,看起来脏兮兮的。
做完这一切,马叔将布偶递给我,道:
“这是用百年老坟头的茅草根,和亡者襟做的替身人偶。
你现在就拿着它出去,在最近的一个十字路口。
站在原地,闭上眼。
顺时针转三圈,逆时针转七圈。
然后睁开眼,面朝哪个方向,你就朝那个方向直走。
如果遇到障碍物,就停下来重新转。
如此,一直往前走。
一直走到,你遇见第一个人为止。
然后你就走过去,问他‘你看我是人还是鬼’。
对方如果回答是人,你就说看错了,让他仔细看看。
一直到他改口,说你是鬼为止。”
我听到这儿,有些懵。
问陌生人这个问题。
对方大概率会回答:你是神经病。
像是看出了我的顾虑,马叔拍了拍我的肩膀,道:
“去吧。记住,天亮之前, 一定要问出个结果。
如果问不出,那这替身术,就失败了。
我也无能为力了。”
我拿着替身布偶,虽然觉得匪夷所思,但马叔是我唯一认识的高人了。
事到如今,我也只能一试。
当即,我就告别马叔,走到了城中村外的第一个十字路口。
此刻是凌晨的四点,离天亮,大约还有一个多小时。
路面上看不见一个人。
留给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闭上眼,我开始转圈。
顺转三圈,逆转七圈。
运气不错,睁开眼,前面是笔直的大道。
好歹不是绿化带,或者小区围墙一类的。
我开始往前走。
由于是大道,所以没什么障碍。
足足走了快半个多小时,我终于见到人了。
只见路边人行道上,一个喝的醉醺醺的男人,正摇摇晃晃的朝我这边走来。
一边走,他嘴里还一边骂骂咧咧:
“草泥马,SB领导。
老子上五千块的班,干五万块的活儿……
还要陪酒,我陪你……呕……我陪你妈……呕……”
一阵酒臭味,顺着他的呕吐物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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