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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檀香袅袅(二)


月白衣衫的男子,双手虚虚合拢,食指抵在唇上,半闭着眼睛低声祝祷。他好像全没注意身边还有旁人,一句话说完,修长的身躯直拜下去,额头轻触地面。如此虔诚地叩拜三次后,才轻撩衣袍站起。

冯妙没料到在这里也会碰上王玄之,神情有些尴尬。王玄之转身要走时,才看见冯妙,眼帘低低地垂下去,嘴角恰到好处地绽开一抹礼貌的微笑。

大概跪得久了,脚腕上有些酸麻,冯妙悄悄伸手去揉捏,面前忽然出现了一束捆扎在一起的细线檀香。她把手搭在檀香上,王玄之稍稍用力一拉,把她带起。他总是这样温和有礼地保持着距离,总在她刚好能触到的范围内,却并不唐突冒犯。

两人都不说话,王玄之依旧长身玉立、一派从容,冯妙却渐渐有些不自在起来。想起拓跋瑶因为爱慕王玄之而拒嫁柔然,沦落到那样凄惨的地步,她就越发不能在王玄之面前谈笑自如。

目光往香案上看去,一对银质长明灯盏里,盛着芳香的灯油,烛火摇曳跳跃。这是专为家中长辈祈福用的灯盏,冯妙骤然想起不知所踪的阿娘和不能见面的弟弟,眉眼间带上了一抹柔情:“你也在为家人祈福么?”

王玄之的双眼,幽深如不见底的湖水:“为玄之心中牵念的……所有人。”

长明灯座下,放着一朵素白色的小花,花瓣娇软似上好蚕丝织成的布匹。“这是……夕颜花?”冯妙迟疑着不敢确定,这种花黄昏时开放,凌晨时就谢了,悄然开放,又骤然零落,恰恰与早夭的少女相似。

“是。”王玄之点头,这次却只说了一个字,眼中涌起愤懑不平的惊涛骇浪。

冯妙低下头问:“是你的小妹?”用这种花摆放在香案上,多半代表着那少女已经香消玉殒。

王玄之依旧点头,语气里带了点近乎宠溺的柔和:“是,幺奴很乖,每次我出门,她都会悄悄在我的行囊里,放一段甘蔗,怕我在路上口渴,找不到村庄人家。”

冯妙暗自懊悔不该提起这个话题,幺奴是大家族里对最小一个孩子的称呼,这女孩子生前一定乖巧伶俐,得到父母兄长的万千宠爱,可惜却没能等到老去就先凋零了。她开口劝慰:“生死有命,不能强求。也许她看了这大千世界一眼,觉得不喜欢,就先回去了……”

“果真是天命也就罢了,”王玄之的手突然捏紧,“可这分明是人祸……”他重重地闭上眼,像是想起了什么痛苦不堪的往事。萧道成病逝,新即位的大齐皇帝萧赜强娶琅琊王氏十四岁的嫡出小姐为妃。偌大一个王氏,为了保全自己百年望族的忠孝名义,硬生生把待宰的稚嫩羔羊,推进了深宫。

他在平城,原本准备好了国疏十策,要向拓跋宏进言。可就在此时,刚刚即位不久的萧赜,无力分神亲征,就用他幼妹的性命相威胁,逼迫他设法退去北魏南下的大军。无奈之下,他才匆匆离开的平城,在两军交战的城池间奔走。

“我回去那天,幺奴已经病得不能说话,她临去前……她临去前,用尽力气咬住了我的手指……”王玄之声音哽咽,缓缓抬起右手,食指上果然有一道极深的咬痕,已经愈合,却留下了暗褐色的疤痕,像小蛇一样缠绕在指尖。

大家族的子弟,即使没有娶妻,也总有几个美貌的姬妾。他知道小妹不是患病,是被生生折磨到无力回天的地步。大婚之夜,这位贞烈的小姐,不肯向篡位称帝的逆臣贼子口称万岁,用发簪戳进喉咙,刺哑了自己。萧赜要她写信劝诱王玄之入朝为官,她也不肯动笔,恼羞成怒的新帝,便把她跟公马关在一起……

“幺奴三岁就能写字,六岁就能吟诗,十岁已经是琅琊王氏最好看的小姐,十四岁……十四岁已经红颜枯骨……”王玄之用修长的手指在眼角轻轻一抹,声音已经恢复了平常的清冷淡定,“对不住,不该在小姐面前说起这些。”

冯妙看着那两盏长明银灯,轻轻摇头:“是我不好,不该问起这些。”烛火间,似乎依稀映出一张天真明媚的少女面庞。火光一跳,那少女的脸忽然变得异常清晰,分明是拓跋瑶的五官相貌。冯妙大惊,仓惶后退了两步。

王玄之抬手,像是要扶她一把,却在她面前顿住,只说了一句:“小姐小心。”

冯妙心念一转,拓跋瑶含糊不清的话语,连着王玄之近来的举动,在她脑海里忽然变得异常清晰起来。“王公子,”她尽量若无其事地开口,“并非我要高攀琅琊王氏,只是……如果你不嫌弃,我愿意称你一声大哥,权当一点安慰吧。”

王玄之的眼神深邃宁静,只淡淡说了声:“好。”

这种坦然态度,让冯妙大大松了口气,暗道也许自己想多了,心情略微轻松了一点。她有意转换话题:“我可还记得,在云泉寺第一次见你,你开口就说了四个字——俗不可耐。”她背着手,模仿当天王玄之居高临下的语气,竟然模仿的惟妙惟肖。

王玄之低头轻轻发笑:“那时候我可不知道……”不知道眼前的弱质少女,就是数次跟他一应一和的人。他单手背后,似乎又恢复了当天的自信和清冷,沉沉的眼波里看不出喜怒哀乐:“你既然叫我一声大哥,我也送你一件礼物,满足你一个心愿,只要是我能办到的事,一定尽力为你做到。”

他说得如此平和自然,让冯妙心里骤然生出暖意,紧接着便想到一件要紧的事,那张粉笺还在他手里。

刚要开口,王玄之又竖起一根手指:“我可只能答应你一件事,你要想好了再开口。”

冯妙一怔,心里飞快地闪过另一个念头:“大哥,你在南朝,有没有听说过名叫云乔的人?”她料想,能让阿娘始终念念不忘的,想必多少有些名声。她也知道,茫茫人海,要找一个人何其困难,阿娘找了这么久,都没有找到,原本也只是随口一问,不报任何希望。

王玄之听了这两个字,却发出一声疑惑的感叹:“你怎会知道这两个字?南齐如今的皇太子,从前的表字就叫云乔。只不过,先帝萧道成格外喜欢这个孙儿的聪颖,亲自选了上古神兽的名字白泽,给他做表字。原来的云乔两个字,就很少有人知道了。”

冯妙听得呆住,阿娘怎么可能要找南朝的皇太子?这实在太过匪夷所思了,她低头一笑掩饰过去:“也许是我记错了,我哪可能认得南朝皇太子这样的人物呢。如果有机会,能不能请你帮我留意一个中年妇人?她的左脚踝上,纹着一朵木槿花。我知道,这特征找起来很困难……”

王玄之却立刻答应,竟然带着几分如释重负的轻快:“好,我会传信给家里的人,让他们多加留意。”

忍冬原本到后院去取水,这时刚好回来,看见冯妙在跟一个男子说话,不由得有些诧异。冯妙此时心结已经解开,反倒大大方方地对忍冬开玩笑说:“这是我刚刚高攀上的大哥,琅琊王氏的公子,今后我们也有门庭出身可以炫耀了。”

王玄之也朗朗而笑:“不敢,实在是玄之高攀贵人了。”冯妙知道,以他的聪敏通透,想必早已经看穿了自己的身份,只不过,既然他不说破,自己也就不提了。

返回华音殿时,留在宫里值守的小太监,匆匆上前禀告:“婕妤娘娘,冯大公子从南边快马运了些膏蟹过来,太皇太后和皇上传旨,各宫的娘娘都到听心水榭尝蟹去了。小的回了传旨的公公,说娘娘出宫上香去了。”

眼下正是河蟹肥美的季节,南朝士子喜爱蟹肉鲜美,又以能把蟹子吃得风雅好看为傲,因此每到这个季节,蟹肉配菊花酒就成了南朝贵胄的桌上常客。平城四周没有什么河流湖泊,即使是贵胄宗亲,也很少有机会吃到新鲜的膏蟹,只有冯诞这样的公子哥儿,才做得出快马送蟹的事来。

冯妙出宫上香有崔姑姑的正经批条,想着反正已经晚了,干脆也不急了。身上有些腻腻的汗意,她叫忍冬准备热水,替自己沐浴。热气一熏,在外奔波一天的疲劳,都放松下来,头脑却分外清明起来。

冯诞在吃穿用度上,一贯极尽奢侈,但也不会太失了分寸。可太皇太后前几天还刚刚训斥过咸阳王,说他建造府邸时浪费太过,冯诞就在这个时候做出千里送蟹的事来……

她从水里猛地站起,“哗啦”一声带得热水直漾到楠木大桶之外:“忍冬,来帮我梳妆更衣,快些。”

忍冬打起帘子匆匆进来,一面取过长巾帮她擦拭,一面说:“娘娘不必急着赶过去,奴婢可以叫小顺子去跟崔姑姑回一声,就说娘娘上香劳累,想早早歇息了。再说,这会梳妆换衣,就算过去了,恐怕听心水榭里也该散了。”

冯妙摇头,眼神无声地示意她动作快些。膏蟹虽然味美,可蟹肉性凉,未满周岁的小孩子吃了,会刺激肠胃导致呕吐腹泻。有身孕的人吃了,也很容易滑胎。她不能肯定自己的料想究竟对不对,无论如何,眼下她要让自己安全地置身事外,或许还可以借此挽回皇帝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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