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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赠琴,赠情


“书砚。”

越过垂花门,沈骊珠听见前方有人叫住了书砚。

书砚立刻恭敬地朝对方行礼道:“大公子。”

竟然是陆伯渊。

沈骊珠也浅浅福身,“大公子。”

“沈小姐不必多礼。”陆伯渊目光落在沈骊珠身上,在她额前微微垂下的银色流苏多停留了一秒,“是去找阿遥?”

沈骊珠轻轻颔首,“嗯。”

陆亭遥从小体弱多病,是被万千娇宠养大的陆家小公子,陆伯渊则是被寄予厚望,承袭陆家荣耀的长子,两人从容貌气质上都没有一点相似。

陆伯渊沉静且严肃,有虽然只比陆亭遥年长几岁,却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

虽然跟阿遥已经定亲,跟如薇关系也交好,但是沈骊珠跟陆亭遥这位大哥却只有点头之交。

陆伯渊看了眼书砚,“今日宾客繁杂,带沈小姐去风雪轩,勿要让人惊扰她。”

书砚嘻嘻笑道:“大公子放心,我家公子都交代过了,书砚定然好好将骊珠小姐送到风雪轩,一根头发都不会少。”

沈骊珠微微羞涩地低头。

她今日一袭蓝衣广袖,雪白面纱,垂首时细白的耳露了出来。

虽无妆饰,但那一抹绯红就已胜宝石。

陆伯渊眸光重新落回到骊珠身上,俊美面容神情严肃,声音沉静地道:“下次,再见到我时,可唤我一声大哥。”

沈骊珠心道:可是,还未成婚,这……于礼不合。

除此之外,她还有一丝意外。

陆伯渊每次见她,都是一副冷漠严肃的模样,沈骊珠以为陆伯渊并不满意自己做阿遥的妻子。

因为陆伯渊最疼爱的就是这个弟弟,丝毫不比父母差。

她名声却不太好。

没想到,阿遥的大哥面冷心热,心里竟然是认同她的。

沈骊珠便改口叫了声,“陆大哥。”

陆伯渊点点头,转身离开。

书砚继续领着她往风雪轩走。

风雪轩是陆亭遥的阁院,因为是陆家最疼爱的小公子,院子占地极广,有湖泊,有亭台,有兰花,又因为陆亭遥本身的性情,院子布置的极为风雅。

沈骊珠到的时候,只见一位青年背对着她站在庭中,明明是近夏的日子,却披着一袭薄裘,墨色长发散落在身后,袖间探出轻抚兰花的手,白得近似雪那般脆弱又漂亮,仿佛……日光一照就融化了。

不知怎的,沈骊珠心头微微收紧,连带着裙间步履都慢慢停了下来。

书砚一声,“公子,骊珠小姐到了!”

那人倏地转过身来。

容色雪白,似琉璃剔透晶莹,唯有那一抹墨眉,一抹唇红,是这张风雅谪仙般的脸上唯一的浓墨重彩。

两人阔别三四月未见,立刻重逢遥遥对视,竟然都有了一种……近卿情怯的感觉。

书砚扯了扯浅碧的衣袖,浅碧一笑,跟墨砚退下了。

小姐能再次见到二公子,就是这些时日以来最好的事情了。

“……阿遥。”沈骊珠率先开口,眸光和声音都似有着千言万语,她提着裙摆扑进陆亭遥怀里。

两人静静相拥了片刻。

沈骊珠脸贴在陆亭遥肩头,轻轻闭眼,嗅着他身上芝兰青桂般的香气,那种香气里又夹杂着一丝微微清苦的药味,像是被药物常年侵染,挥之不去。

那样的特殊。

陆亭遥精致雪白的下颌轻轻蹭了蹭怀中女子的发顶,手臂圈着她的腰身。

他披风雪白,衣摆却绣着墨色图案,跟她身上的蓝衣交织在一起。

“骊珠,你瘦了。”

沈骊珠听得陆亭遥轻轻一叹,从他怀里抬起头,眉眼弯弯地道:“阿遥,你怎么抢了我的词?”

陆亭遥指尖晶莹如雪,轻轻抚过沈骊珠额角的银色流苏,又忽地滑到她耳边,轻盈而温柔地摘下那面纱,道:“我是因病,但是骊珠你定然是没有好好吃饭。”

“不过没关系,我做了你喜欢吃的东西,书砚从门口接你过来,你到风雪轩的时候刚好可以吃上。”

陆亭遥将面纱取下后,拿在手里,牵着沈骊珠的手,带着她来到那棵琼花树下摆着的案几边上。

琼花雪白,片片晶莹,几许飘落下来。

案几上,是古董羹,还有几样鲜美可口的小菜。

都是陆亭遥亲手做的。

世人都只知道,陆家病弱的二公子,七岁成诗,十岁赋颂,文骨风雅,才情惊世,是金陵文坛都追捧的“枕玉公子”,一画可值千金。

但是鲜有人知,他除了善诗赋文作画之外,还会下厨。

因为世人推崇的是君子远庖厨。

其实,陆亭遥不止会下厨,还善木工竹编,会酿酒养兰等,都是因为年幼时体弱多病,常年卧床静养,只能看书打发时间,他看的书很杂,从诗经歌赋到古文典籍,从旅游杂记到菜谱酒方,从鲁班书到齐民要术,均有涉猎。

后来,看得多了,便忍不住动手尝试亲自做。

或许是上天没有给陆亭遥一副好体魄的补偿,他学什么都很快,学之无一不会,会之无一不精。

就连下厨照着菜谱也能一遍入口,二遍娴熟,三遍就是十分好吃了。

不过,陆亭遥鲜少亲自动手下厨。

也就只有沈骊珠有这样的口福,能够尝到“枕玉公子”的厨艺。

陆亭遥牵着沈骊珠在桌边坐下,秀美绝伦的手拿起银著,夹起一片薄薄的胭脂鹅脯放入沈骊珠面前的玉碗中,“尝尝。”

沈骊珠素来胃口浅,是先前有一顿没一顿把胃给搞坏了,然后就怎么也吃得不多,但陆亭遥做的东西,她总能比平日里多吃上几口。

那片胭脂鹅脯入口即化,她细嚼慢咽,抬起头来朝陆亭遥一笑,“很好吃。不过……”

“辛苦阿遥你受累了。”

陆亭遥哪里会觉得辛苦呢?

他分明……甘之如饴。

前头婚宴已经开始,但那些吹吹打打的喝彩声都跟风雪轩里的两人无关,他们安安静静地吃完一顿饭。

气氛并不是那种浓烈得足以腻死人的甜蜜,更偏向于琴瑟在御岁月静好,但就是有种谁人无法插足的感觉。

用完膳后,书砚将盏碟收拾下去。

陆亭遥轻声开口道:“骊珠,我有样东西送你。”

“是什么?”沈骊珠好奇地问。

等书砚将一架琴抱上来,放到沈骊珠面前,陆亭遥才浅声道:“你说过,你年少时曾有过一把名琴,名叫‘焦尾’,离开京城来到金陵时,那琴留在侯府,并未带上,所以此后便鲜少再抚琴。”

“可是,琴艺是你自小拜在玲珑夫人门下,昼夜苦学,才学会的,不该因为没了一把好琴就此再不碰它。”

“所以,我便查了古籍,仿照‘焦尾’的样子,给你做了这把琴。”

沈骊珠眸光落在那琴上,其实,她已许久不抚琴,连“焦尾”是什么样子都快忘记了。

像出身王公贵族的姑娘们,总是要习得一些什么高雅的技艺才好,仿佛那才是合格的世家嫡女,而琴艺是君子六艺之一,很风雅,很优美,她自幼便决定学琴。

三岁拜师玲珑夫人,学琴十三年,她曾以一曲名动京城,在御前赢得十大名琴之一的“焦尾”。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从三年前,一朝跌入泥泞里,她便懂得了一个道理。

不管是琴也好,舞也罢,都只不过是一种赋予身份价值的筹码。

好像筹码多一些、重一些,将来能嫁得的门第就更高一些。

就像是明码标价的货物,为了取悦男子而存在。

所以,她再不抚琴,再不跳舞。

来到江南后,某次赏花宴上,那位小姐似听说过她在京城的事,想借机羞辱,让她在众人面前抚琴一曲,就抚当日名动京城的那首。

彼时,沈骊珠按下舅母的手,隔着面纱浅浅淡淡地说道:“府中的琴,虽也是好琴,却不足以匹配我的琴艺。没有焦尾,我再不抚琴。”

那场宴上,陆亭遥也在。

那是他们的第三面。

许久之前的事情了。

没想到……

他还记得。

竟这样用心。

“焦尾”是传世名琴,曾在战乱烽火中遗失,历经几朝后被藏于皇朝国库之中,不轻易面世,想来阿遥并未见过。

可是,他翻阅典籍,按照书中所载,将“焦尾”的样子还原了个八九分。

就连琴尾上被火烧焦的痕迹也复刻了出来,对印上了“焦尾”的典故。

足见用心。

沈骊珠袖口浅蓝,纤手探出,抚上那琴。

细细慢慢,一寸寸摩挲。

她眸心浮沉着许多的情绪,低头抚摸着琴身的样子,像极了触景生情。

陆亭遥忽地语气紧张, “骊珠,我知道,这琴定然是比不过你原先那把传世名琴的,我做得不好,不喜欢也没关系,但你别伤心……”

“不。我很喜欢。”沈骊珠抬起头来,眼底似隐有盈盈泪光,“阿遥,谢谢你。只是我心里曾发誓不再为谁抚琴,恐怕要辜负了你的琴。”

她感到十分地抱歉。

“没关系的,骊珠。”

陆亭遥始终是陆亭遥,他跟李延玺那个混蛋一点都不一样,他还是那样的温柔,从不会做任何勉强她的事情。

“送你琴,并不是要你抚琴给谁听。只是想着,万一哪日你兴之所至,想抚琴了,不至于因为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琴而遗憾。”

陆亭遥看着沈骊珠的眼睛,他的眸色很浅,没有丝毫攻击性,就像是美玉浸入水中,温柔得令人心尖发软。

“哪怕是偶尔弹一弹,愉己也可。只要能博你一笑,都不算辜负了它的存在。”

“骊珠,我只愿你能高兴。”

谁人听见这样的话,能够不心生动容呢?

反正沈骊珠是不能。

她心里改变了主意,却先问道:“阿遥,这把琴叫什么名字呢?”

“还没起名呢。”陆亭遥唇色浅淡,容色雪白,笑起来却那样的好看,称得上是一种病弱之美,“我想着,既是送你,琴名自然是要你来起最好。”

沈骊珠轻轻沉吟,“这样啊,制成这琴一定耗费你许多心血吧?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做它的呀?跟我讲讲它的来历好不好?”

她扯着陆亭遥的衣袖,晃了晃。

有点像是撒娇。

若是从前的沈骊珠,她本是明媚活泼的少女,撒娇自是信手拈来。

但,后来历经转折变故,也变了性情,成了清冷寡言的冰美人,便很少很少做这般举动了。

陆亭遥很舍不得她这一刻的明媚恣意,更舍不得拒绝骊珠,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

“我是从两年前就开始制这把琴了,只不过,上好的梧桐木与琴弦难寻,我也是命人寻了许久……”

“两年前?”沈骊珠眼睫似蝶,颤了颤,撩起看着陆亭遥,“可,那时我们才见过短短几面啊。”

陆亭遥耳尖晕开艳色,明明有些害羞,却眸光繁亮,轻声而坚定的对她说:“白头如新,倾盖如故。”

“骊珠,你就是我的倾盖如故。”

沈骊珠心尖颤软。

她抿了抿唇,“阿遥,我想好了,这把琴就叫它……子衿,好不好?”

子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琴者,情也。

借此琴,喻此情。

取名子衿,是因为——

阿遥,我也是如此思慕着你。

诗酒年华,才情绝世的枕玉公子,怎能不知“子衿”何意?

陆亭遥看着骊珠,点头嗓音喑哑道:“好。”

沈骊珠挽唇一笑,然后她在琴案前坐下,纤手从浅蓝袖口探出,腕骨精致雪白,指尖无蔻丹,按上琴弦的那一刻却有种说不出来的美。

她抬起脸,眉眼在流金灿烂的日光中,有种活色生香的美丽,就连脸上以及眼尾的疤痕都仿佛淡了下去,“阿遥,我的确曾发誓,不再为别人抚琴。”

“可你,不是别人。”

你是我的未婚夫。

她的眼里似有明媚醉人的光芒流转,“今日,为你抚琴一曲,就当谢你赠我‘子衿’。”

她弹奏的是曾经一曲名动京城的——

《凤求凰》。

风雪轩中,琴音如织如繁如缕,似有涅槃重生的凤凰从素手下、琴弦里挣脱束缚,高昂着头颅朝碧空飞去。

如涅槃,如破茧。

很快,一抹碧萧出现在那公子如玉的人唇边。

萧声泠泠,完美融入。

晶莹雪白的琼花树下,一人抚琴,一人吹碧萧。

而风雪轩外,一座亭阁之上。

陆如薇听见“太子殿下”身边那位戴着银色面具,不露真容的“谋士”,忽然僭越地开口问道:

“是谁人在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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