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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8 章 童养媳原配 1


消瘦的楼玉蓉一脸恍惚,想到面前人临死之前儿子悲痛欲绝的模样,她嘲讽地笑了笑:“怪我太宠孩子,宠得他太过自我自信,我那是……自讨苦吃。”

    说着,对着秦秋婉一福身:“两个孩子都过得挺好,尤其是云朵,她能天真一辈子是我一直期望的事。多谢你。”

    话音落下,她化作一抹青烟消失,小半进了桌上的瓶子。

    楼玉蓉此人,最看重两个孩子,只要他们过得好,她的心愿也了了大半。再让林元铎和方秋意二人互相怨恨,她就满意了,至于楼家和再嫁……她都不在意。

    *

    还未睁开眼,一股花香窜入鼻尖,秦秋婉睁开眼睛就看到了自己手中握着的梅花。

    一股凉风吹来,她打了个寒颤。这才发现自己身上衣衫单薄,脚上并不是冬日该穿的棉鞋,而是普通的布鞋。因为周围有雪,布鞋已经湿了大半,脚上一片麻木里隐隐疼痛。

    “咱们买下她手中的花吧。”

    一个温柔的男声响起,秦秋婉循声望去,看到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容貌俊逸,一身青衫,气质儒雅非凡。

    他边上护着一位大红披风的女子,那女子头上满是金银钗环,肌肤在红衣的映衬下,比梅树上的雪还要晶莹,五官精致,闻言眉心微蹙:“这就是梅林边上,何必……”

    “晴梅,观她身上破旧,应该是走投无路之下才想来摘梅花换金银回家补贴家用。”男子看着女子的目光温柔如水:“就当日行一善。”

    他从腰间解下荷包,将所有铜板倒出递了过来:“姑娘,将你手中的梅花卖给我吧!”

    秦秋婉对上他的眼,一瞬间就察觉到了不对。

    因为对方看自己的眼神并不是看陌生人,她心下起疑,便没有去接铜板。

    男子眼中闪过凌厉之色,一只手伸过来看似温柔实则强势地夺过梅花,另一只手顺势将铜板放入秦秋婉手中。

    然后,就见他含笑将梅花送入那红衣女子手中,赞道:“人比花娇,当真好看。”

    那姑娘被赞,脸颊羞得通红,跺了跺脚:“还有旁人在呢。”

    男子看了过来,眼神莫名,似乎在等着什么,见她没有反应,眼神里恼怒一瞬,很快收敛:“姑娘,劳烦你避让一二。”

    语气含笑,眼神里却满是威胁之意。

    秦秋婉垂眸退开。

    远处山上白雪皑皑,这边是一处梅林,正值梅花怒放的时节,梅林中处处可见赏景的人。

    好些是读书人结伴,隐约也有年轻男女相携而行,处处可见拿着食盒或暖具的下人。

    秦秋婉一路越过他们,往梅林深处而去,到了一处背风处,才开始接收记忆。

    原身康娘,没有姓氏,不知来处。她是五岁那年被人牙子带到杨国偏僻的小县下的落水镇上,被人买了下后取的名。

    买下她的人家只是比一般农户殷实些的庄户,姓陈。家中不需要下人伺候。买下她的目的,是为了给自家病弱的孩子做童养媳。

    陈家祖孙三代七口人,康娘未婚夫陈时鸿除了祖父母和爹娘外,上头还有两个姐姐。康娘进门后,就是个地里的小白菜,简单来说,起得比鸡早,干得比牛多,吃得比狗差,稍微做得不好,挨打挨骂是常事。ωωw..net

    这么一个可怜的人,要是没有意外,兴许就会在洛水镇的陈家渐渐地枯萎。

    可是,耐不住陈时鸿争气啊。

    陈时鸿五岁之前体弱多病,定下了童养媳那年,镇上来了一个大夫,他的身子在那个新来的大夫调理下渐渐转好。

    机缘巧合之下,还拜了个夫子。

    陈时鸿人挺聪慧,又不想干活,便下了力气读书,十五岁中童生,十八岁中秀才,二十三岁就得中举人进京赶考。

    一路节节高升,陈家早在儿子中了秀才时,就认为小可怜康娘配不上自家儿子,盘算着重新给儿子定亲。

    陈时鸿却拒绝了,因为他认为,这天底下最好的姑娘在京城。就是随便寻一位,肯定都比那小县城中大户人家的姑娘要好。

    所以,他孑然一身到了京城。

    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其实他带了一个丫鬟,就是康娘。

    康娘时运好,本来是一个孤女,却能跟着未婚夫到县城和府城甚至是京城见世面……这是落水镇上许多人都念叨的话。

    陈家本就不富裕,陈时鸿这一路读得磕磕绊绊,好几次都险些没能继续求学。能到如今是因为他读得认真,功名考得快……每每考中,城中的大户人家必然会上门送一份厚礼。

    他考中了举人后,就是拿着众人的贺礼当盘缠才到了京城。

    京居大不易,到了京城后,饶是陈时鸿以前做过无数心里准备,也被京城的繁华惊住了,同样的,也被这里花钱的速度给吓着了。

    陈时鸿不止要读书,还要结交友人,偶然的一次诗会上认识了户部尚书之女曲晴梅后,惊为天人,对其一见钟情,便开始死缠烂打。

    官宦之女没那么容易靠近,在这其中陈时鸿费了多少心思,也费了不少银子。

    他带来的那一点早就不够花了,于是,他让康娘出去干活。也因为他想和曲晴梅有以后,有意瞒着他和康娘之间的关系,所以,把人打发离开之后,便装作两人不认识。

    这些日子里,康娘一直都在城内的一个客栈中做烧火丫头,今日会跑到这京郊的梅林中,也是得了陈时鸿的吩咐。

    演这一场,就是为了让曲晴梅看见他的善良。

    想到此,秦秋婉抽了抽嘴角。

    得了记忆,她忽然想起来,陈时鸿吩咐康娘在拿到铜板时,最好磕几个头千恩万谢后在离开。

    方才她直接就走,连道谢都没。和原先两人商量好的不一样。

    站了这么一会儿,秦秋婉只觉周身都凉透了,脚已经开始刺痛,应该已被冻伤。反正戏演完了,她抬步往梅林外走。

    她周身寒冷,脚下走得飞快,基本是小跑。路上还没忘记摘了几束开得艳丽的梅花。

    梅花确实能卖钱,不过得是在城里。现如今秦秋婉身上就几枚铜板,能够赚钱的机会,她绝不会放过。

    蚊子再少也是肉嘛!

    摘了梅花,她跑得飞快。周围这么冷,她身上衣衫单薄,可能会被冻死。跑起来还暖和一些。

    到了梅林外,就看到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马车,秦秋婉放缓了脚步,抱臂飞快离开。

    她走得快,没注意周围的人。

    忽而听到了熟悉的男子声:“康娘!”

    刻意压低的声音里带着点怒气。

    秦秋婉又走了两步,恍然想起如今自己叫这个名。只这么一顿,身后的人已然追了上来:“康娘,你怎么还在?”

    声音更低,也更怒了。

    秦秋婉回头,就看到了方才从自己手中接过梅花的陈时鸿。

    此时他脸上温柔的神情不在,满满都是不耐烦:“你怎么越来越蠢?刚才我让你道谢,你为何一声不吭?让你赶紧离开,都快两刻钟了你还在这儿……我说过,你别痴心妄想,我跟你之间不可能做夫妻,我以后会娶高门贵女。你乖乖的,我才可能纳你过门……你若是不听话,别怪我翻脸无情!”

    从两人一见面,他口中就没有一句好话,都是责备和不耐。

    秦秋婉面色漠然:“你说够了吗?我赶着回城,没空听你废话。”

    和往日截然不同的态度落在陈时鸿眼中,就是面前女子醋了耍小性子,当下愈发恼怒:“你守在这里,是想看我和晴梅么?我早跟你说过,她身边伺候的人多,保不齐就有人看见我们俩来往,你想害死我?”

    秦秋婉冷得发抖,转身就走。

    陈时鸿见状,一把抓住她手腕:“你站住!”

    秦秋婉手冻僵了才被他抓住,狠狠一把抽回:“别动手动脚。”她煞有介事地看了一眼不远处,做出那里有人的模样。

    陈时鸿唬了一跳,急忙将手松开,像是丢开一把烧红的烙铁。

    秦秋婉冷笑一声,抬步就走:“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们俩之间那么多年,去落水镇一打听就知道。奉劝你一句,你若想瞒住曾经,就别再来找我。咱们俩,就当没认识过。”

    话音未落,人已经走远。

    陈时鸿站在原地,皱起了眉。

    梅林在京城郊外,想要回到康娘干活的客栈,走路得需要两个时辰。

    昨天康娘得了消息,立刻去告假,半夜就去了城门口,等着城门一开立刻就往梅林赶。

    照这个速度,秦秋婉回到客栈大概要天黑之后。

    她脚被冻伤,每走一步都像是有一万根针在扎。她走得艰难,咬着牙,速度却不慢。万一她没能进城,这种天气这么一点衣衫,兴许真的会被冻死。

    忽然有马车停在了身边,秦秋婉侧头瞄了一眼,却见帘子掀开,一个四十多岁的面善的妇人含笑道:“姑娘是独自赶路吗?天气太冷,你衣衫又少,不如上来我带你一程?”

    秦秋婉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眼看有人帮忙,她道了一句谢,抱着梅花爬上了马车。

    马车中除了妇人之外,还有另外两个婆子,看到她抱着花,那妇人笑着问:“你这是摘花回去卖吗?”

    “是。”马车中暖和,可秦秋婉的脚已经被冻伤,方才走着还好,这一停下来,只感觉处处都疼,疼里又带着点痒,着实难受。

    “姑娘住在郊外吗?”

    秦秋婉摇头:“住在城里。”

    妇人含笑又问:“家里还有什么人?”

    看似闲聊,可这话也有点太多了。秦秋婉心里顿时警觉起来,这才发现,两个婆子不知何时已经换到了车厢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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