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是噩梦,也是救赎
尤明义走后,林予夏仍旧盯着父亲的遗嘱出神。
事出反常必有妖。
如果给所有事情安上这样一个假设,那么一切反常都有了合理的解释——假如这份遗嘱是伪造的……
假如这份遗嘱是姜岚伪造的,那么在家里见到尤明义、姜岚放弃救治病危的林慕恒、几乎所有的遗产都归了她们母女而唯独将一栋凶宅留给了林予夏……这一切都变得合理起来。
念及于此,林予夏只觉后脊阵阵发寒。
莫非姜岚真是掏空林家的那个蛀虫?那她又岂能让那个蛀虫逍遥在外?
然而眼下,她还撼动不了姜岚,只能隐忍蛰伏……
找了个空闲的日子,林予夏拿着遗嘱去办理了房屋过户。
跑完手续,她独自去了荒废的老宅。
二十年前,这片区域还是繁华的市中心。
二十年后,街区老化了,房子也旧了,道路狭窄到两车会面时都要减速,人行道上的老梧桐树遮天蔽日。
林予夏站在锈迹斑斑的铁门前,抬起老旧的门锁一看,锁孔都锈死了。
当然,她也早就找不着钥匙了。
于是躬身在路边花坛里捡了块趁手的石头,也不管行人诡异的眼光,她抡起石头就往门锁上哐哐砸。
没砸几下,门锁就掉在了地上。
伴随着刺耳的金属摩擦音,沉重的铁门被她缓缓推开。
她抬脚迈进荒芜的庭院,遥远的记忆便如奔涌的洪水般,朝她席卷而来。
就是这栋别墅,承载着她最快乐无忧的记忆,也埋葬着她永远不愿重复的噩梦。
这是她六岁前与父母居住的房子,也是她母亲自杀的地方。
她犹记得,夏时安是个极其漂亮的女人。
不论站在哪里,都美得格外出众,仿佛周遭是简笔画,而她是精修图层。
心情好的时候,她偶尔莳花弄草,偶尔坐在庭院里看书,亦或是坐在洒满阳光的落地窗前弹钢琴。
那十根白皙修长的指头犹如精灵,在黑白琴键上翩翩起舞,流泻出如水的婉转琴音。
好几次,从别墅外经过的路人,停下匆匆步伐,侧目聆听从窗户里飘出的琴声,又面带微笑地离去。
幼年林予夏格外的黏人,简直就是一只长不大的小奶猫。
每每夏时安在做那些事情的时候,她就跟在夏时安脚边喵喵叫。
如果能赖到那个女人的怀抱,那林小猫会幸福一整天。
——然而,那圣洁如天使的女人,只出现在夏时安正常的时候,只是三分之一的母亲。
母亲的第二面,是个阴郁的疯子。
她会躲在密不透光的房间里,拔自己的头发;会拿一把剪刀,把好好的裙子剪得稀烂;或者跑到院子里,将鲜花一瓣一瓣扯下,直至把满园盛开的鲜花薅秃……
但这都不是最糟糕的。
母亲的最后一面,才真正让林予夏感到窒息——那是个暴躁失控的恶魔。
某天,小予夏因为生病发烧不想吃饭,夏时安忽然大发雷霆。
那么柔弱的一个人,力气居然大到可以掀翻整张餐桌。
她把刚出锅的热汤浇在小予夏的头上,烫得她哇哇大哭。
见孩子哭了,夏时安又跑过来柔声安慰。但小予夏被吓懵了,怎么劝都没用,越哭越响亮。
夏时安伸手就去捂孩子的嘴,捂不住,又去掐孩子细嫩的脖子。
那双纤长的、为钢琴而生的手指,平日里总是被它的主人修建得整齐漂亮。
此时却死命扼住了她亲生女儿的喉管。
小予夏被她掐得直翻白眼,面目青紫,眼见着就要背过气去。
出门卖菜的保姆刚巧回到家,这才冲上去救下了命悬一线的小予夏。
类似于这样的事情,不胜枚举,填充着小予夏童年的噩梦。
每天早晨,林予夏走出自己的卧房,去轻敲母亲的房门,都像是在开盲盒。
因为她不知道今天见到的,是天使般的母亲,还是阴郁的母亲,还是被恶魔附身的母亲……
然而哪怕只有三分之一的可能,她依旧每日清晨去敲母亲的房门。
只要门缝里露出夏时安温柔的微笑,小予夏就会像颗小太阳一样,扑进妈妈的怀里。
她是真的很爱很爱那个女人……
母亲死后,父亲续弦,新妇自然不能住进凶宅,于是他们搬进了新豪宅,而小予夏则被少年沈砚捡回了家……
林予夏用了很大力气,才将自己从记忆中抽离出来。
仅仅是在花园里站一会儿,已经让她冷汗涔涔。
还是改日再进别墅里面参观好了。
她关上锈迹斑斑的铁门,又在附近的五金店里买了把锃亮的环形锁,扣在了铁门上。
由于白天被私事耽搁了工作,林予夏打车回了律所,兢兢业业地加班去了。
晚上七点,大部分同事下班了,只有少部分还在满头苦干。
八点,办公卡位上只剩下五个加班狗。
九点,又走了三个,只剩下钉子户林予夏,以及她斜对角的年轻男律师。
青年抬头望了望林予夏,默默给自己加了加油,然后起身走了过去。
“林律师,这么晚还在加班啊?”
林予夏仰头看了眼青年,是谁啊?不认识,但肯定是律所的同事,于是笑笑:
“啊,对啊,你下班啦?拜拜。”
青年被噎了一下,好不容易才重拾信心,说了第二句话:“你还没吃晚饭吧?要不要我请你吃个饭?”
林予夏除了对沈砚心思细腻,对其余异性一概神经大条。
她看了看表,估算了一下自己的工作量,心说还得再忙一小时呢,于是扯谎都懒得打草稿:
“我吃过了,你快去吃吧。”
那青年也是顽强,又提议:“那一起吃个宵夜?你都趴在桌子上工作四个小时了,这样对颈椎不好……”
话一出口,青年就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心说完了完了,这岂不是在暗示,我都盯着你看了四个小时了吗?
谁知被监视四小时的那位,当即伸展了一下肩颈,敷衍地干笑了两声:
“哈哈,我颈椎还扛得住,你快下班吧,我会记得锁门的,放心哈。”
这位青年的自信心遭受重创,只好垂头丧气地走了。
又忙活了一小时,林予夏伸了个懒腰,合上笔记本电脑,收拾东西离开了律所。
回到小区门口已是十点半,路上行人寥寥无几。
一对在路灯下拉拉扯扯的狗男女就显得格外惹眼。
两人之间大概有什么感情纠葛。
那女的脚步虚浮,嘴里含混吐着醉话,主动伸手去搂男人的脖子。
可惜妾有情郎无意,男人一把将女人扒拉开,推远了。
林予夏对这种事没兴趣,见了也只想绕道走。不过这二位就站在她小区门口,实在绕不开。
她垂着头,快步从两人身边经过。
这时,男人忽然大声地喊了句:“亲爱的!”
好肉麻,连无辜路人林予夏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她正想加快脚步远离这是非之地,谁知胳膊忽然被一只大手抓住。
“亲爱的,我正找你呢。”
林予夏一脸错愕地抬起头,见鬼了,这不费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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