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可!
萧云津直直的看着白衣少女的眸子,身旁一切顿时万籁俱寂。
“对——对不起!”
这话在向来纨绔的萧云津口中,竟是罕见的脱口而出。直看得一旁的周一,都极为惊讶。可又在片刻后,变成了窃喜。
萧云津刚欲松开女子的纤纤玉手,却不料在下一秒,竟是被那女子稳稳的扣紧了十指,紧紧牵在了一起。
“师妹!”
“小师妹——!”
这时,山路拐角处传来一阵急促呼喊。
三人急忙望去,只见另一位衣着白衫的男子,此刻正抱着一件长衫,气喘吁吁的赶着路。
“小师妹,山上清冷,又是寒冬,你也不披件衣裳!”
那男子手拿一件银色貂皮长衫,正兴冲冲的赶来。直至走近,才看见了此刻二人早已握紧的双手。
“你——”
“什么情况?!什么情况?!我苦恋小师妹十余载,连手都不曾摸过,竟是被你小子……”
男子勃然大怒,指着二人手心的方向,浑身颤抖。
朝阳下,萧云津肩头的那件淡金貂衣,熠熠生辉。
男子的身子又多抖了几分,又急忙将银貂长衫藏在了身后。一番污秽之语后,喃喃道:“还穿着貂皮,你不知道杀生是在作孽吗!”
不料,那女子随即松开手掌,接过那件银色貂衣,披在了肩头,轻声道:“山路湿冷,我觉得挺好!”
说罢,女子回眸望山,迈步而去。
只留得男子冲着萧云津冷冷的哼了一声,拔腿之际,还不忘落下一句:“我买的!就算是仙侣服,也得算在我头上!”
“晦气——恶心——!谁要和你个大佬粗做仙侣?”
萧云津负手而立,举头望着那抹渐远的白色身影。
“喂——!看什么看?小师妹可是我的!再怎么也轮不到你个固元层的小喽啰!”男子讥讽着说着,随即转身遥喊道:“小师妹,等等我——!”
“他竟然知道我的修为,看来刚刚也在广场之上啊!这会儿功夫就能往返一趟山路,有点意思!”萧云津不知何时已把指尖捻在了鼻前,细细的闻着。
“公子!看这二人衣着,想必是那梨海道人的弟子了!”周一轻声道。
“是——是吗?!”
萧云津蓦地回神,再下山时,竟是有些莫名的遗憾。
二人行至山脚,这时,山顶处忽然亮起一道冲天银光,如银针坠地,只才一个呼吸的功夫,便凭空消散。
“上清境的弟子?”周一抬头遥望道。
紧接着,第二道、第三道……愈后一发不可收,二人抬头仰望,直至数到第九道光柱,方才停了下来。
“这是有九名上清境弟子的意思吗?”萧云津轻声问道。
“嗯!应该是了!”周一淡淡笑着。
“切,我还以为有多厉害。整的这么兴师动众,就连封都城、齐都城的修士都赶早过来了!”萧云津摆了摆手,就要离去,“不过刚刚那男子对我行粗鄙之语时,你竟没有出手伤他,这是为何?”
周一闻言,不由得抿唇笑了起来:“我觉得现在就和公子的心上人家,落下些绊子,不好!”
“周一,你可别……”萧云津的话才一半。
却是周一再度开了口:“刚刚那位姑娘,从气息来看,应该也是上清境的修士了!”
周一的话,顿时如堵实墙一般,拦住了萧云津的脚步。
“关——关我何事?!”萧云津竟是有些莫名的紧张。
“哈哈!那的确是与公子无关!”周一笑着,少见的走在了萧云津的身前。
“周一!你这会儿很古怪啊,不像你往日的作风!站住——!”
周一闻声回首,笑眯眯的看向了萧云津。
“公子?何事?”周一声音轻柔,仿佛早有预料。
“如果!我是说如果啊!我想练到上清境,得花多少时间?”萧云津挠着脑袋,竟是有些难为情的意味。
“寻常人若是要从固元层练到上清境,少则七八年,多则数十载!不算仙人体的话,就是一些资助上佳的修士,总是要花上四五年的!”周一答道。
“唉,算了!七八年?我那会儿还死没死都不知道了!”萧云津叹了口气,失落的走着。
“书上说,喜欢一个人,如雾里观花,雾散,而爱花之心还在。公子,命数之事,自有天定。可你既对那位姑娘一见倾心,试一次又何妨?”周一的声音温柔至极,却如同醒钟一般,将萧云津喊在了原地。
“谁——谁对那姑娘一见倾心了?”萧云津的脸颊蓦地滚烫,他第一次在周一面前,放低了嗓音。
“自从见到那位姑娘的一刻起,公子的气息就不曾平稳过。这和当年瑞王,见到您母亲的样子,一模一样!”周一淡淡道。
“爹也是——这样?”萧云津呢喃着。
周一的手,忽的拍在了萧云津肩头,他眯眼笑着:“公子是觉得时间不够?修不到上清境,所以不敢喜欢那位姑娘?”
萧云津默不作声,周一继续说道:“公子可是瑞王嫡子,只要您愿意,只需……”
周一默默的抬起食指,直直的看着萧云津。
“十年?!唉,看来我果真是没什么天分啊!”萧云津刚好垂头。
周一再度开口,道:“一年便可!公子可否试他一试?”
“哈哈!周一,你这……你以为我是剑仙胚子啊?你都做不到的事情,我怎么可能做到?”萧云津甩开周一手指,悻悻而去。
“公子,如何?”
周一的声音忽的愈发坚定,于寒风中回荡。
萧云津的目光顿时变得坚毅,他停下脚步,回首望向山巅处,那是一抹朝晖下的赤红。
日出有盼,日落有念;心有所盼,忙而不茫。
“可!”
————
萧云津的宅子,是桃李街的第一户。因其特殊的身份,此街的其他住户,早已搬的远远的。以至于第二、三,乃至前十座屋子的人家,都搬走了。
所以,萧云津在此地八年的光阴里,寂寞的很。
萧家宅子中,有一座亭台高楼,高楼合计三层。每每觉得无聊,萧云津都会倚在三楼窗台,向东眺望。
东边,则是天都城中,最为贫苦的巷弄——清平巷。
清平巷,与桃李街之间,相隔着一条长河。
前些年,清平巷中百姓合谋闹事,原本进城采购不过三条街道的路程,愣是要绕过那条长河,极为不便。
而天都城的那位管事儿的,本是个嫌烦心的主子,见此情形也是破口大骂:“这些个暴民,活该要死在清平巷!”
可主子又在隔日就差人开始修筑一座石拱桥。因桥修的紧靠萧宅,动土时可没少打招呼。
当时,萧云津百无聊赖,每日便倚在楼上看着。
“死去吧!死去吧!到时候可别阴魂不散再来找我!我可是给你们造了福的,你们可得记住喽!”
就在城主每日不停的骂咧声中,一座石拱桥应时而生。
也就在通桥当日,就是连萧云津也摸不清,桥上何时多了一位瞎眼的乞丐,每日拉着二胡,在桥上行乞。
“还真就是清平巷出傻子呗?”萧云津饶有兴致的听着二胡,不屑的笑着:“既然桥都通了,何不去城中乞讨。晒干的鸭子,难不成还有油水?”
忽然,一个脚踏草鞋的破衣少年郎,停在了乞丐身前。
待一曲奏完,少年小心的将手伸入怀中,随即取出一张手帕。将手指舔在舌尖之时,还不忘躬身侧首,以防被人窥见。
可这在楼上的萧云津看开,着实是在掩耳盗铃。可这也是萧云津在此地难得一见的趣事儿,他便饶有兴致的看着。
只见手帕之中,整齐的摆放着几枚干净到反光的铜钱。少年郎捻出一枚,放在了乞丐的碗中,又立即将手帕叠好,收回进胸口。
清脆声下,乞丐嘴角微扬,他猛地扯弦,二胡迸发出一阵清脆长鸣,如千里马喜见伯乐般,快意盎然。
少年郎顿时笑弯了眉。
而楼上的萧云津见状,只是略显轻蔑的撇下了一句:“戚,还有个更傻的!”
那少年郎,则是家住清平巷最西,离萧宅最近人家的孤儿——顾顺。
【作者题外话】:世间罕有萧云津,谁人不是小顾顺。愿此少年,心如花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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