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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锦绣街之钟(上)


  一阵鼓乐笙歌之后,锦绣街还封闭着的街口出现了四男四女,男的是高至文、宋轶白、朴大山和全志才;女的是花轻语、董蓉、全南燕、朴木静。

  这八个人的穿着只能用奢华至极来形容,锦袍华服不必说,他们身上佩戴的金银玉器加一起至少得有个七八斤重。八人在街口一字排开,笑容可掬的向着众人连连作揖。

  这几个人本身和锦绣街关系不大,无论是运营还是建设,他们之所以此时出现在这里,只是作为代表出席一下子。

  有代表征东大营高级官员的高至文和花轻语;有门面担当宋轶白,董蓉;有本地乡绅全志才;本地女官全南燕、朴木静。

  什么叫友邦一家亲,这就是。

  代表的意义不言而喻,你看马云去纳斯达克敲钟还带了好几名不同层级的代表呢。

  全志才由于对征东大营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所以特批其在锦绣街店铺一间,准其免费经营一年。

  他的杰出贡献就是现在站在他身边的女儿全南燕,全志才刚才看见她都没敢认……全南燕以前虽然也是十里八村闻名的美女,但和现在比那是天差地别的相仿。

  以前是村花,现在至少也是个港姐——九十年代的港姐,不是最近几年选出来那几个连村花都不如的。

  要不现代人家整容技术这么发达,底子首先就好,长得就特别适合精加工。用文娱院的秘技美白美肤之后,全南燕简直脱胎换骨了一般,要不是让花轻语出来,文娱院现在还真没有能压她一头的。

  全南燕是作为锦绣街形象大使出现的,再好的招募广告也不如现身说法,全南燕的蜕变和成长是最好的活广告,她的例子将吸引更多高丽的俊男美女来投。

  朴大山则是东山再起的成功案例——不久前还是一个平壤大街上的叫花子,被人撵被人揍,如今抱住征东大营的大腿,摇身一变山鸡变凤凰,现在俨然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

  还有什么比这更励志的?

  “剪彩!”

  一声呼喊,一条巨大的红色绸带从牌楼上飘了下来,正好露在八人面前。

  剪刀舞,彩绸断,街门大开!

  “开张大吉喽~~!”

  呼啦啦,早已等的不耐烦的人群顿时犹如河流一般涌进了锦绣街。

  何顾站在锦绣街最高建筑指挥楼的露台上俯瞰着这一切,仿如现代创业者们刚刚上传了一个APP,正迫切焦灼的等待着用户们的反应——市场大热,则意味着成功;不温不火或是无人问津,都只有死路一条。

  失败,意味着何顾砸在高丽的几百万白银就此打了水漂。如果再算上连带损失,铁焰镇的损失可能高达千万两白银以上。

  仅仅赔点钱咬一咬牙也就扛过去了,但何顾无往不胜的记录将被打破,他在铁焰镇里的近神地位也将不再稳如山峦。

  还有时间,半年来的折腾化作一捧飞灰,重新布局又要半年起步。

  何顾的双手死死的握住了栏杆,所有的压力化作一句自言自语:“妈蛋……做买卖也不比打仗轻松多少呀……”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街心的交易大钟始终没响,按照事前的计划,每做成一笔交易,那大钟就会敲响一次。最理想的结局是钟声绵延不绝,仿若催促顾客们尽快掏出银子的战鼓。

  然而,街上喧嚣如市,大钟死寂如晨……

  朴勇原本不打算来,都是卖女儿,全志才成了代表,自己却就捞到几张优惠券,凭什么?自家女儿也不差在哪啊!

  当然,这个观点在他刚才看见剪彩的全新全南燕和女儿朴木静之后已经推翻了。

  都土里土气的时候,自己女儿和人家差距不大。等捯饬出来再看,就差出来不止一条街了。

  但即使这样他心里也不服,就算女儿差那么一点点儿,也不至于差别待遇这么大吧?

  再说了,家里啥也不缺,完全不需要买东西呀。粮食自己种,酒自己酿,鸡鸭鱼肉自己养,棉麻布匹自己织,衣服有媳妇和儿媳妇给做。买啥?我平时还要卖东西给别人哩。

  朴勇之所以万般没兴趣,却还是来了,主要原因是他囤了一百两元宝券,还是托自己女儿以一两五的比例才兑到的。

  虽然村里很多人靠着炒元宝券挣了不少钱,但朴勇心里却有些不踏实。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经常把一千张面额一钱的元宝券摊开在地板上,然后挨个拿着对着油灯看——这些花花绿绿的纸,真的比银子还值钱?

  纸币这玩意儿,我听说祖辈说过,李氏世宗当年也印过这种花花纸,很快就变得一文不值……这东西该不会也是一路货色吧?

  想卖掉怕亏了,捂着又怕砸手里……朴勇已经很多天没有睡好了。

  目前支撑元宝券价值的,就是锦绣街,所以他不得不来看看。

  首先映入朴勇眼帘的,不是什么商品,而是一家店铺前打着一座栈桥似的台子。他和两个家仆在人流的簇拥下不知不觉靠了过去。

  呼啦一声,那台子里面的幕布忽然挑开,几个衣着光鲜的人走了出来,里面不但有帅哥美女,还有型男大叔和风韵犹存的少妇……

  他们身上的衣服不知是什么料子,厚实挺刮,下垂感奇强,看上去甚至比丝绸还要光滑鲜艳。

  古代华夏丝绸为什么受欢迎,为什么现在又基本被淘汰出了日常生活,并不是丝绸真的有多好,而是受制于古时的纺织技术,布料一共只有三大类——麻、棉、丝。

  有钱人为了彰显身份,肯定会选择产量最为有限的丝绸,就好像现代富豪买包买衣服必然要买名牌一样。

  诚然,除了色彩亮丽以外,丝绸还有着轻便透气等优点,但它同样也有着夏天不吸汗,冬天易褶皱的缺点。

  只要稍微出一点汗,立刻就紧紧的贴在你的皮肤上,仿如透视装似的。如果里面穿个汗衫吸汗……大夏天穿的里三层外三层,那能舒服得了么?

  冬天也不是很适宜,透气性良好意味着不挡风,内衬要做防风处理就会比较重,而丝绸这玩意儿又极其娇贵,稍不留神内衬和丝绸的针脚就崩了线。

  褶皱更是,除非你一直站着,否则甭管你多小心,只要一屁股坐下去,后面就会出现一个放倒的川字。

  眼前这衣服料子倒是很合朴勇的胃口,他不由自主向前挤了两步。就这两步,便被T台两侧的美女售货员看到了,过来一左一右搀住了他就往店里走。

  “哎哎哎,你们这是做什么!”

  “大叔,我觉得这套衣服特别适合您,只有您这虎踞龙盘的气势才能驾驭得了这件衣服。”

  “啊?是吗……不不不,不买不买。”

  “没事,不买也能试试不是?试一试又不要钱。”

  两双素白的小手紧紧握着朴勇的胳膊,沁人心脾的脂粉味道萦绕在他鼻息之间,半推半就,便被拉进了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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